大自然资土告字﹝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委托,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龙街集镇北侧特色商贸街2宗小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拍卖小宗地以现状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小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起拍价
(万元/宗)
竞价幅度
(元/次·宗)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建筑
高度
建筑
层数
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建筑物城市设计景观及色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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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5 |
位于龙街集镇北侧特色商贸街 |
91.2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8米 |
4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龙街镇特色商贸街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15.96 |
1000.00 |
3.00 |
2 |
C-14 |
位于龙街集镇北侧特色商贸街 |
75.2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9米 |
2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龙街镇特色商贸街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13.16 |
1000.00 |
3.00 |
合计 |
16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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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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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8:00至2021年12月20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三)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30
(四)拍卖地点: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六)展示地点:小宗地所在地
(七)报名地点:大姚县龙街自然资源所(进大门一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需单独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龙街自然资源所办公室报名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到大姚县龙街自然资源所办公室报名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土地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必须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必须交纳全额土地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按2万元/宗交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县规委会审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建设,2年内按规划建设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完毕,通过验收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通过验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成交后由龙街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出让地块范围内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竞得人按龙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自行开展施工,并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要求自行委托质检、监理等相关工作,建筑外观风貌、建筑外框尺寸、建筑层数层高等须符合县规委会审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相关要求。
(六)契税、印花税、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及房屋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大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4109301040008551。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按龙街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龙街镇特色商贸街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大姚县龙街镇特色商贸街2宗小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详细资料备索)。
五、联系方式
(一)大姚县自然资源局:0878-6212588(曹先生)
(二)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0878-6383189(张先生)
(三)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0878-3888566(办公室)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