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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 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1/11/3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

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条件为城镇低收入群体;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我单位已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的条件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后回复。

附件:

1.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

2.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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