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预防为主、肇事补偿为辅,通过防控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野生动物肇事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也尽可能地避免受野生动物威胁的人类因紧急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而造成野生动物伤害、损失。大姚县林草部门四措并举, 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一是不断提高对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重要性的认识。随着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行动更加自觉,部门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姚县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日益增多。目前有野生动物147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有3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猕猴、黑熊等22种。从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时有发生,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也有记录。我县2017年—2021年5年间,野猪、猕猴、熊、豹、狼和有毒蛇类等野生动物肇事499起(其中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4起),造成损失37.6万元。为此,各基层林草管理部门、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林场充分认识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的重要性,在抓好肇事补偿的同时,将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作为有效减少野生动物肇事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群众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教育,指导群众掌握科学驱赶野生危害动物、紧急状况下逃生避险等方法,减少盲目行事导致次生危害,最大限度杜绝人身伤害,既保人民安全,又实现承保单位利润最大化。也尽可能地避免受野生动物威胁的人类因紧急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从而确保动物安全、生态安全。
二是切实履行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主责。各林草基层单位牢记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既是履行好林草部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职责的基础措施,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正确处理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的关系的生动实践。从而,强化主责担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好组织开展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的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三是整合资源为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助力。各林草基层单位整合人、财、物、技术、精力等资源,助力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充分发挥护林员身处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前沿和主力军作用,以及常与林区群众接触密切联系村民的优势,将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和监测与预警野生动物肇事危害工作纳入护林职责范围,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日常宣传,同时,结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等时机,采取印发防范野猪和毒蛇伤害宣传单、防范野生猕猴和黑熊肇事的通告等形式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重点宣传。拟整合天保工程、生态效益补偿、林草防灭火等资金、设施,在野生动物肇事频繁区域设置主动预警装置。
四是精准施策实现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入脑入心。精准施策,做好加强野生动物伤害防控警示宣传工作,在野生危害动物经常出没地区主要进山路口、村寨等醒目地方悬挂(竖立)防范野生黑熊、猕猴、毒蛇、野猪伤害警示标识等进行警示,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应用广播等媒介,以及赶集天用车辆流动宣传等方式做好宣传;在山道路口和村寨、村委会驻地、基层林草部门办公地点、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等人员密集区张贴宣传单、通告等方式进行宣传;用近八年大姚县发生的野生动物伤害典型案例进行警示。从而树牢群众安全第一的意识。采取超常措施,着力抓好森林管护责任区网格化宣传管理,要求护林员轮流进各管护责任区村寨,选择可覆盖全村寨的最佳地点,用扩音设备进行宣传,让不识字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也知晓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常识,凸显宣传效果;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多且多无文化的现实,依托户长会、社员大会以及护林员入户等时机开展宣传,扩大宣传面。同时,护林员对所辖森林管护责任区行政村内的经常上山耕作、放牧、拾菌、采集烧柴等的老人进行摸排,并抓住老人在家吃饭、休息等时机入户宣传,逐一打防范动物伤害的“预防针”。在此过程中,护林员在巡山工作日记上签上老人姓名,并请老人按上手印,以此增强老人防范野生动物伤害意识感,最大限度杜绝野生动物伤害老人案件发生。(撰稿:大姚县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