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重要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为使残疾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大姚县财政局及时下达各学校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1.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91万元、省级资金17.15万元、州级资金3.31万元、县级资金3.37万元,惠及全县173名残疾学生。更高的生均公用经费,意味着学校可以为孩子们提供更丰富的教材、更先进的康复设备、更专业的教师培训,从而为特殊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