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近日,随着最后一批太阳能路灯在龙街镇石关村委会刘家村的巷道旁稳稳立起并亮起柔和的灯光,我县又一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顺利竣工。昔日入夜后便一片沉寂的村庄,如今正被一盏盏明亮的路灯温柔照亮。
这一切的变化,源于大姚县财政局持续深入实施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近年来,大姚县财政局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人居环境作为重要着力点。在深入调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将村内道路照明等直接影响村民夜间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的公益项目纳入奖补范围。

“感谢党的好政策啊!以前晚上出门,黑灯瞎火的,出门还要打手电,特别是老人和孩子,一不小心就容易磕着碰着。现在好了,路灯安到了家门口,晚上串门、散步都方便多了,感觉整个村子都更有生气了!”看着新安装的路灯,刘大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旁的李婶也感慨道:“这亮堂堂的路灯,照亮的不仅仅是路,更让我们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这样的项目真是好哇!”
2023年以来,全县共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7个,覆盖全县11个乡镇24个行政村,累计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874万元,带动村民投资投劳及社会投入40余万元,新安装太阳能路灯483盏。这些路灯不仅有效解决了村民夜间出行难题,降低了安全隐患,还极大地促进了乡村夜晚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乡村增添了现代化的气息与活力。
盏盏明灯,照亮的不仅是乡村的街巷阡陌,更体现了财政“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下一步,大姚县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持续深入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更多关乎民生、贴近民需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