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激发队伍活力,打造执法规范、业务精通、担当有为的执法队伍,根据《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应急〔2023〕17号)安排,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四名执法人员,由王宏列副局长带队,本着问题查缺补漏、工作互帮互助、经验取长补短原则,于近日对武定县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武定县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对此次交叉检查高度重视,带领我部门执法人员对武定县辖区内三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一起相互交流工作经验。
在武定县应急管理局的带领下,检查组对武定县的武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云南纳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禄劝恒迪工贸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共3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由各企业负责人带领检查组深入生产车间和储存车间,翻阅安全生产相关台账资料,检查内容涵盖企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培训教育、安全费用提取等多个方面。

大姚县检查组与武定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到武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大姚县检查组与武定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到云南纳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检查之后,检查组对三家企业共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7条,未发现重大隐患。检查组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就隐患整改向企业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被检查企业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在重点查看了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随机抽查了行政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案卷等资料,详细了解了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后,发现武定县的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十分到位,各企业能够牢牢把握《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核心要义,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狠抓制度执行,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企业内部管理落实到位,企业能够认真组织研学法规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能够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落实审批制度,加强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生产经营井然有序。三是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及标准化逐步完善,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逐步提升。四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企业自检自查常态化开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最后,检查组和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本次交叉执法检查的反馈会。

大姚县检查组和武定县应急局召开反馈会
会上武定县应急管理局表示:对于检查组交办的隐患问题,将指导、督促企业“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对于检查组移交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准确把握柔性执法尺度,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处理。之后,检查组和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就如何提升执法质量、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两方面开展了友好的经验交流和讨论。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海涛同志提出:现在部分企业“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立不够牢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抓安全生产主体意愿不强,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差距,只注重企业生产效益不注重安全生产投入,所以抓安全生产主要是让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企业自检自查作为突破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以点带面,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县应急局副局长王宏列同志强调: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各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有针对性的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增强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筑牢全社会安全风险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