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健康大姚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整体水平。我县紧紧围绕医共体建设八统一要求,发挥好医共体总医院领航作用,不断健全管理体系。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增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通过省级复评审,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推荐标准中心卫生院达2所,胸痛救治单元实现全覆盖,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明显提升,急性心梗的死亡率显著下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2%以上。对36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为11.9万群众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健康指标稳步提升。
推进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质效。深化以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人民医院、县中彝医医院、平安医院等12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按病种付费(DRG)改革,占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的57%。县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县内232家定点医药机构(含140个村卫生室)监督检查实现100%全覆盖。2023年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小切口专项整治、血液净化项目专项检查、医疗费用审核、医院自查等方式,共追回违规费用219.92万元。医保系统行政立案查处7起,并向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部门移送相关问题线索。追回5名参保人违规享受待遇0.76万元,办理投诉举报案件3起,兑现举报奖励资金1500元。自2019年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县共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29万元,全县范围内“不能骗、不敢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坚持共创共建共享,健康大姚行动稳步推进。我县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全力推进卫生健康“强学科”“强县级”“强基层”等9大工程39个重点项目、中彝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20条措施,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技水平持续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持续提升,全面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照顾人员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9%调整为6.8%,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90%。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7.94万人次参保职工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减轻医疗负担449.27万元;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对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办理了医疗救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61万元。持续深化“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示范创建成效,全县1个乡镇3个村委会通过“两病”示范创建成效州级验收,兑现奖励资金20万元,2023年,全县累计备案审批纳入“两病”管理患者18507人,全县“两病”待遇享受8329人2322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8.53万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面提质。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全县20家医疗机构参加了13个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承诺报量采购440个药品,集采药品占比19.4%,价格平均降幅56%,节约药品采购资金840.2万元;18家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13个批次,平均降价幅度达80%,共节约采购资金185.08万元。兑付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药品节余留用资金30.68万元。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配备“双通道”药品94个品种,进一步方便重特大疾病患者购药。支持“楚雄惠民保”稳步发展。充分发挥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保障民生、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度参保38132人,参保率17.32%,理赔1190人次134.41万元,最高理赔6.44万元,赔付率达8.4%。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万村”工作,逐步实现群众“刷脸”就医。4大类41个医保服务事项按层级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办理,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医保业务,高频事项实现全州通办,建设高标准“15分钟医保服务圈”。(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罗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