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19号)《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住建发〔2025〕3号)精神,经过对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了审核,拟同意将17名申报人员提交大姚县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审。现将拟上会参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若申报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符合申报情形,或对申报人员参加评审有意见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大姚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邮编675400,电话15825162279(联系人个人电话);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75400,电话0878-6221807。
附件:2025年度申报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拟提交评委会参评人员名单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