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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26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生效日期:

 

大政发〔201528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搞活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云政发〔201430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4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新型工业化理念引领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以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发展粮油产业,推进“粮安工程”,改善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状况,健全完善粮食调控体系、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提高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发挥粮食流通对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提高全县粮食安全保障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1.改善粮食仓储流通基础设施。2015年起,用4年时间,加快建设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完善粮食仓储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提升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提高粮食储备物流现代化水平,形成以粮食仓储服务、物流运输、粮食加工、信息集散等现代物流功能为一体的粮食物流集散地,形成安全、高效、集散的粮食流出与流入大平台、大市场、大通道。

2.增强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粮油工业,促进粮油产品深加工,培育一批拥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粮食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粮食龙头企业,形成粮食产业链,争取粮油加工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以上,力争达到州级以上知名品牌。

3.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完善粮食储备各项制度,整合粮油应急加工供应网点,守住粮食收购、销售、储备、质量底线,确保粮食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质量有保障、应急有保证。

4.提高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能力。按照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管力度,健全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制度,健全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对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机构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体系,保障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实施“粮安工程”,筑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1.夯实粮油仓储设施。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以金碧东岳巷储备仓库为核心,加大“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按照“粮安工程”有关要求部署,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新建、维修改造一批现代化粮食仓库,改造和建设成品粮低温储备库,到2018年,全县合理有效仓容达1500万公斤,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检测的仓容占有效仓容的60%以上,实现仓房设施标准化、装备技术现代化,满足粮食安全储存、收购需要、物流需求,确保粮食安全。

2.完善供应应急体系。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粮食应急保障预案的要求,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完善粮食企业应急加工及供应的各项制度。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在继续巩固完善县城 2个粮油平价销售点的基础上,按照省、州要求,重点在石羊镇、六苴镇、龙街镇,新街镇各增设一个粮油应急供应点(粮油平价销售点和放心粮店),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提高军粮综合保障能力。做好救灾粮、寄宿制学校、搬迁移民点的粮食供应工作。

3.加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加强人员配置,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品质和卫生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加强对粮食库存及粮食流通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测,建立1个粮油质检室,对取得粮油生产许可证粮油加工销售的企业要完善粮油检验点,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全县粮油检测体系,加大粮油产品质量的抽样检测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把好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关,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绿色、环保、质量有保证的粮油产品。大力实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示范工程建设,以粮食企业为主,逐步在各乡镇建立粮油安全示范点(放心粮油店),形成覆盖城乡、产销衔接、设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产销服务体系。

4.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信息化发展,建立粮食流通业务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粮食行业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发布体系,建立健全粮情监测预警分析机制;加强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统计调查报告制度,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粮食生产、需求、库存、质量、价格及市场动态情况的检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粮情检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报告制度,确保我县粮食安全。

5.加强粮食节约减损。积极向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建设项目,积极开展生态储粮,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减少粮农产后损失及损耗,保障粮食存储品质,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积极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民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

(二)大力发展粮油工业,壮大粮食流通产业经济规模

1.做大做强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以新型工业化理念引领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以大姚蚕豆、玉米、楚粳28号优质稻粮源为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承接粮食产业转移。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县外资本、民间资本投资我县粮油深加工业,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加快壮大粮食产业规模和附加值。积极和县外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合作,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提高我县粮食深加工、销售流通的渠道。

扶持发展1户集收购、生产、储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龙头企业。逐步做强1个粮食仓储贸易企业,引领全县粮食企业在科学储粮、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方面发展壮大。

2.提升粮油品牌影响力。精心打造大姚县优质米品牌,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优质米品牌创建的要求,做好2015年在大姚种植楚粳2811000亩(金碧镇5500亩、新街镇5500亩)的工作,积极协调企业做好优质稻的收购,加工品牌创建工作。引导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方式,推进品牌整合发展,发挥品牌对消费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展宣传推介品牌,扩大品牌辐射范围,提高大姚县粮油品牌的市场占有力和市场影响力,开拓粮油市场品牌。

(三)健全粮食调控体系,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守住粮食收购底线。各有关部门要以“种粮卖得出,粮农得实惠”为底线目标,引导和规范粮食企业收购主体立足县内粮源,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要加强对粮食收购者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粮食“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在实处,让群众种粮有效益、得实惠、不吃亏。

2.改革粮食储备机制。按照省州的要求,适当增加县级储备粮(粳稻)的规模,在现有储备规模150万公斤的基础上新增110万公斤,达260万公斤。稳定现有10万公斤纯菜籽成品油动态储备规模。建立动态成品粮大米储备制度,动态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40万公斤。改革储备粮轮换机制,缩短储备粮原粮轮换周期,确保储备粮食品质安全;进一步完善储备粮补贴方式,逐步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并适当提高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不断完善储备粮管理办法及监管,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在应对突发情况时调得动、用得上。

3.积极开拓粮源市场。鼓励和支持本县粮食企业与昆明、安宁、玉溪等地及省外粮食深加工企业开展粮油贸易合作,建立稳定产销协作长效机制。

(四)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提高粮食市场运行效率

1培育和发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加强对粮食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粮食;支持粮食企业通过订单带领农户建立粮食生产、加工及销售等专业协会,在粮食收储、市场信息、仓储技术等环节,为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加快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依据粮食流向和现有市场资源,逐步建立以城乡集贸市场和超市等零售市场为基础、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粮食期货市场为先导、粮食物流中心为载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开放、竞争、高效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各类粮食交易市场。

3. 规范和引导粮食交易行为。加快粮食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加大服务与监管力度,督促粮食交易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标准;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加强粮食批发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价格和供求形势的监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稳定;积极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交易方式,提升粮食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创造条件发展粮食期货交易,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价格信息、规避风险服务。

(五)建立粮食执法保障体系,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1.稳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原粮质量安全监测等职能,核定并落实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并将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原粮质量安全监管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严格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粮油库存检查、原粮质量监管和粮油仓储监管;推进政策性粮食检查、粮油库存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发改、工商、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三、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人民政府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服务“三农”、提升现代农业的高度,加强对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本县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2015年至2017年,县级财政按照国家及省、州下达我县600万公斤粮食仓容维修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万公斤仓容项目及配套资金要求,足额配套县级资金;对“粮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粮油质检室完善建设予以资金扶持;每年按照省、州下达的农户科学储粮实施计划和粮食质检能力建设计划安排县级配套资金;每年按照实际工作量和定额标准在公共财政预算内予以安排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经费;对获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知名粮油品牌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我县承担州、县政府委托粮油储备业务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对从事粮油储备、加工、物流的粮食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粮油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从事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条件的粮食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大金融信贷扶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及贷款规模上给予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在防控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列出专项信贷资金积极支持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地方储备粮油、粮食市场建设、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贷款的支持力度。其他商业银行对粮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要在信贷资金上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建立粮食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对龙头企业的担保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产权交易、集合信托、私募股权融资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粮食流通产业建设。

(五)给予土地优惠政策

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兼并重组,原划拨土地由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处置或收回后重新处置,处置后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中央、省人民政府出台计提的各项资金后,由县人民政府将剩余资金全额返还企业,优先用于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国有粮食企业现使用的土地、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尽快办理好土地、房屋产权隶属关系。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其市场增值部分作为国有资本金用于粮油基础设施建设。对国有粮食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粮食仓库或通过置换建设粮食仓库的项目,给予免收相关税费的政策支持。对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粮食批发市场,未经省级和州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或变更用途。

(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储备公司的管理,要依据《公司法》规定,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云发〔201410号)精神,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班子建设,探索国有粮食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推行企业经营者的契约化管理,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完善与现代经济相适应的风险防范制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支持国有粮食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将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措施。县粮食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在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县发改局要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县农业局要统筹协调,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县经信局要把粮油食品、饲料等加工企业项目,列入工业发展规划,给予工业专项资金支持;县科技局要加大对粮油科技项目的支持;县国资委、农办统计局、林业局、金融办、税务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农发行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形成强有力的扶持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设顺利推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大姚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5513

 

 

 

 

 

 

 

 

 

 

 

 

附件

大姚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

进度安排表

序号

目标

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部门

时间

进度

1

建立现代粮油加工体系

1.大力发展粮油工业。通过招商引资新建一个以楚粳28号优质大米加工为主的企业,发展集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或集团;做强1个粮食仓储贸易企业,引领全县粮食企业在科学储粮、现代管理和经营效益方面发展壮大

县粮食局牵头,县经信局、农业局、科技局配合

2015

2017年滚动实施

2.提升粮食品牌影响力。建设楚粳28号优质稻种植基地,打造楚粳28号优质米,培育1个全州乃至全省知名粮油品牌,1个州级以上知名品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获得“放心粮油”称号企业2个以上

县粮食局牵头,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2

 

 

建立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1.结合国家、省、州粮安工程建设的要求,规划建设大姚县粮食产业园区。列入全县园区经济发展规划,整合县粮食储备库(东岳巷)资源,打造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质检、物流配送、信息平台等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区

县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县国土局、经信局、住建局、金碧镇人民政府配合

2015

2017年实施

2.加强粮食仓库建设。维修改造500万公斤仓容的仓库。拆除重建无修缮价值的300万公斤容量的仓库。

县粮食局牵头,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配合

 

 

 

 

 

 

 

 

 

3

 

 

 

 

 

 

 

 

 

 

 

 

 

 

 

 

 

建立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1.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新增县级储备粮(粳稻)150万公斤使之储备规模达300万公斤的要求。建立动态成品粮大米储备制度。动态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40万公斤,巩固动态成品油10万公斤的储备规模。

县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大姚分行配合

 

2015

2017年滚动实施

 

 

 

2. 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改革储备粮轮换机制,缩短储备原粮轮换周期,确保粮食品质安全;完善储备粮补贴方式,逐步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并提高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

县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大姚分行配合

3.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信息化发展。建立健全全县粮食动态信息系统平台,主要业务平台及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发布和报告制度

             

县粮食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配合

4.合理确定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继续巩固完善2个粮油平价销售点的基础上,全县(第一批在石羊镇、龙街镇。新街镇)再增设一定数量的粮油应急供应点(粮油平价销售点和放心粮店),确保全县非主产粮乡镇或1万人以上的乡镇至少设有一个粮油应急供应点

 

县粮食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

 

 

建立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粮食质监体系建设。新建1个县市粮油质检室,完善取得粮油食品生产许可证粮油加工企业检验点,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全县粮油质监体系

 

县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落实项目资金、经信局、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2015

2017年滚动实施

 

 

 

5

粮食安全分级负责体系

 

全面实行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本县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总责,粮食局具体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履行重农抓粮保供应的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究、可奖惩

 

县粮食局牵头,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成员单位配合

 

2015

2017年滚动实施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大春立体间套种及晚秋作物生产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