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5〕20号 签发人:汪光献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依法强化预算管理”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为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的资源配置职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认真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二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全县12个乡镇和县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中,根据财力水平,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编实基本支出,编细项目支出,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经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做到不随意调整,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同时加快预算资金下达速度,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不断增强。四是硬化预算追加约束。制定了《大姚县县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重大、特殊情况确需追加财政预算的,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规模,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追加的现象。对年度预算追加事项,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报告,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紧盯人代会通过的收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加大考核力度,增强齐抓共管促增收的合力。二是密切关注重点行业和主要税种收入变化,及时分析和解决财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关联企业的税收分析和效益跟踪,强化税收稽查,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及时足额入库。充分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健全“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的管理机制,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2014年,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293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2.8%。
(三)树牢勤俭节约意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加强行政成本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定期统计、分析、上报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及一般性支出情况,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坚持依法理财,树牢勤俭节约意识。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出差审批、会议支出、加班补助等报销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及举办各种论坛活动;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从严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加强会议管理,实行统筹安排全县性会议制度,切实改进会风,压缩会议支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强化财政财务制度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2014年的厉行节约指标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5.97%,有效控制和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关于“严格专项资金监管”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我县先后出台了《大姚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大姚县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大姚县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大姚县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督导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执行《楚雄州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准确、真实,真正惠及民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认真开展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财政督导工作,将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情况作为审计、检查和督导重点,加强跟踪问效力度,杜绝挤占、挪用、滞留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项目编制、各种惠农资金前期工作审核把关力度,防止套取、骗取、重复享受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财政资金风险防控。四是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掌握各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和决算审计速度,使财政资金及早转化为实物投资,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切实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定期清理结余资金。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努力实现年底结余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的目标。
三、关于“规范资产购置处置”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资产清理登记,加强单位资产台账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制定下发了《大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大姚县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对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额缴入国库。三是严格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对各乡镇、各部门购建固定资产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必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采购手续。2014年纳入政府采购资金3859万元,节约资金299万元,节约率7.2%。四是强化固定资产核算和日常监管。将各乡镇、各部门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作为单位财务审计、财政检查和财政督导的工作重点,强化单位资产核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安全完整。
四、关于“抓好会计队伍建设”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全县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法》、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以及财务核算软件、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监管业务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2014年共组织培训17期1198人次,提高了全县财会人员财经法规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抓好会计成人再教育工作。发挥会计函校作用,积极举办会计专业函授班15届,毕业会计人员700余人,促进了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认真组织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及高级报名考试。至目前,全县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100人、初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25人,持证上岗人员和高精会计人员规模不断壮大,会计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五、关于“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严肃认真的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和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主管领导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维护审计权威,提高审计监督实效。2014年,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在领导干部调动、评优评先等方面征求审计局意见10余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大姚县人民政府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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