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宗明任职的通知
大政通〔2015〕20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宗明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宗明 任大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职务(兼职)
大姚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大春立体间套种及晚秋作物生产工作的意见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