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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28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大政通〔201516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于201571日与全省同步统一上线双轨运行,91日实现单轨运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靳    县国税局局长

        陶光云  县地税局局长

        曹丕红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周建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赵惠春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席燕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顺涛  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兆江  县地税局副局长

华秀勇  农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张思俊  建行大姚支行行长

张廷宝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副行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县国税系统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协调、提供和共享税务部门需要采集的相关数据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曹丕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国税局靳强、县地税局陶光云担任,成员从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抽调组成,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557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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