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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大姚县务实节俭招商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大姚县务实节俭招商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务实节俭招商引资管理规定》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大姚县务实节俭招商引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大办字〔2014〕27号)的要求,结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第三条  务实节俭招商引资应当注重精准招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标准,杜绝奢侈浪费,体现务实、节俭、高效招商的原则。

 

第二章  招商引资接待管理

第四条  招商引资接待指接待到我县考察、洽谈经济合作事宜和投资项目的企业家、投资商及其团队。

第五条  招商引资接待实行谁招商、谁负责、谁接待的对口接待制度。凡到我县接洽投资事宜和考察、洽谈招商引资项目的客商,需安排接待的由与其联系的各招商责任单位负责接待。全县性的重大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没有明确招商责任单位的,由县接待办或县招商委办公室负责接待;有明确招商责任单位的,根据需要由县招商委办公室协助招商责任单位接待。

第六条  招商引资接待坚持热情周到、高效透明、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简化礼仪、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各招商责任单位不得将非招商引资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七条  招商引资接待用餐原则上以工作餐为主,工作餐要体现地方特色,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在高档、豪华场所接待就餐,不得到高档消费娱乐场所接待。参与接待就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一般不超过来宾人数的30%。

第八条  招商引资接待住宿安排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并执行协议价格,一般情况下应以安排标准间和两人一间为主。

第九条  接待客商不赠送纪念品、有价证劵等。

 

第三章  外出招商管理

第十条  外出招商活动指县委、县政府和各招商责任单位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到特定地区或企业开展的招商对接、考察、洽谈、推介活动。

第十一条  外出招商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报备制度。各招商责任单位在开展外出招商活动前必须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招商的时间、内容、路线、人数,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并报备。杜绝无目的、无实质内容外出招商考察活动。

第十二条  禁止以外出招商考察方式变相旅游,除考察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外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进行招商考察洽谈活动。

第十三条  外出招商活动的交通、就餐、住宿严格按照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接受影响公正招商的超标准接待,不得接收客商的纪念品、有价证券等,不得到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会所接受宴请。

第四章  招商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招商引资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年初预算并下达各招商责任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各招商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商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不得借接待客商名义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接待。

第十六条  各招商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应当轻车简从,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

第十八条  各招商责任单位在年终接受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时,必须向县委、县政府派出的考核组汇报招商引资经费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应当对全县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全县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经费按管理规定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