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4〕30号文件通知,经2014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吴丽红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
期一年);
李雪梅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局局长,免去县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永龙 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县畜牧局局长,免去县科技局
局长职务;
陈 兴 任县科技局局长,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县畜牧局
局长职务;
周 平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昌平 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佳丽 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茂松 任县志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红斌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初文春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赵琼芬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开发投资公司总经
理、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
心主任职务;
杨志斌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 鹏 免去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忠文 免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谭明泽 免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 曌 免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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