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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 大姚县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2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 大姚县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生效日期:

各涉桑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大姚县2012—2020蚕桑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全县蚕桑产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 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原料茧和高品位生丝加工出口基地的战略目标,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扩大新植桑园面积,提升栽桑养蚕科技水平,提高蚕茧质量和生产效益,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把蚕桑产业真正培植成为我县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的高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新植桑园5000亩,饲养蚕种50000张,产茧2000吨,实现农业产值7000万元,实现工业产值8000万元,蚕桑工农业产值达1.5亿元,完成税收300万元以上。完成标准化蚕室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合理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原则,形成以金碧、石羊、新街3个镇为重点,赵家店、湾碧2个乡镇为补充的蚕桑发展格局。将马屯、妙峰、钟秀、陆林、凉桥、大桥、夏家坝、芦川、班竹箐、小古衙、黎武、柳树、大中、白石谷、清河等15个村委会作为蚕桑产业发展重点村。重点乡镇和重点村要按照蚕桑发展规划,调整出水、肥、土条件较好,能排能灌的田地和山冲小箐进行连片发展,做好栽桑地块和桑园的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好烟桑关系、粮桑关系,做到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一批高产高效的蚕桑专业村,推进蚕桑生产规模化。

(二)统一栽桑标准,抓好规范化种植。施足底肥:亩施农家肥不少于1500千克,磷肥80至100千克,垡细、墒平,预整地须于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栽植标准:品种以农桑8、12、14号系列为主,适当引进现行丰产桑品种,按行距不少于1.4米(有利于微耕机耕作),株距0.35至0.40米拉线定植,亩植不少于1200株(地力条件好的地块用“6215”模式栽桑,亩栽1000株),实施地膜覆盖,确保成活率达到95%以上。栽植时限要求:2014年12月25日开始供苗,2015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栽植工作。

(三)突出发展重点,提升专业化水平。各涉桑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大对蚕桑专业村、组、户的项目资金扶持和科技指导,培植一批科技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蚕桑专业村、组、户。各涉桑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要加强对蚕农的引导和指导,抓好蚕农合作社工作,加强蚕农合作社的管理,增强蚕农抵御风险的能力,使蚕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蚕农、企业、政府的纽带,实现蚕桑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

(四)办好示范样板,带动蚕桑产业快速发展。乡镇、村要办好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金碧、石羊、新街3个重点乡镇各举办连片示范样板100亩以上。县级挂点联系部门要深入挂点村委会指导办好不少于30亩连片样板。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要加快桑园基地建设步伐,建设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试验示范基地,带动栽桑养蚕科技水平整体提高和蚕桑产业快速发展。

(五)加强辅导员管理,充分发挥辅导员作用。健全乡镇科技推广培训体系,充实完善乡级科技推广队伍,各涉桑乡镇要明确固定3至4名蚕桑专职技术员,负责抓好辖区内的养蚕科技推广服务、发放蚕种、组织蚕农交蚕茧等工作。从2015年起村级蚕桑辅导员实行双重管理考核,即由各涉桑乡镇人民政府和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管理、考核。继续保持村级辅导员补贴人均350元/月的标准,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给涉桑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农业推广服务中心考核后兑现。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发放给村级辅导员的绩效补贴,按人均不少于350元/月的标准执行,由公司考核后兑现。各涉桑乡镇人民政府和云南新丝路茧丝绸公司要加强村级蚕桑辅导员的管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蚕桑辅导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村级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村级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和蚕桑科技推广能力,确保村级蚕桑辅导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六)维护蚕种蚕茧市场,保障蚕农利益。各涉桑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蚕农的切身利益,共同维护好蚕茧收购市场秩序。县公安、工商、经信、质监、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好蚕茧收购工作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蚕种蚕茧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蚕茧市场信息,指导好蚕茧收购工作。云南新丝路茧丝绸公司要与蚕农建立利益共享链接机制,强化服务和科技指导,制定合理的蚕茧收购价格,做到应收尽收。各涉桑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蚕茧收购工作的领导,管理好辖区内的蚕茧收购工作,杜绝无证照收购蚕茧的人和事在辖区内发生,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蚕茧市场秩序,要组织好蚕农交售蚕茧,积极提供非法收购蚕茧的信息,配合执法工作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好全县蚕茧收购市场秩序。

四、扶持政策

(一)整合项目资金,推动蚕桑产业快速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对蚕桑产业发展的投入,县财政加大投入,重点扶持蚕桑产业基地建设。对新栽的桑苗给予扶持,每亩按新植桑苗1200株计算,由农户每株自筹0.15元(即每亩自筹180元),每亩补助地膜3公斤,不足部分由省级蚕桑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补助。对用好田好地发展连片桑园经验收合格的,10亩以上至30亩,每亩给予100元的机耕补助;连片面积在30亩以上,每亩给予150元机耕费(微耕机耕作补助100元)和25公斤大米补助。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蚕桑产业基础设施。对蚕室建设经验收合格继续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资金扶持。对推广纸板方格族的农户每片自筹1元,不足部分由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补助。继续推广省力化蚕台1000套,农户每套自筹100元,不足部分县财政承担。同时,整合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等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桑园的配水、机耕路等基础设施,提升现有桑园生产能力。

(三)建立风险基金,增强蚕茧市场的调控能力。从2015年起,根据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的上年实际发种量,每年按10元/张的标准提起蚕茧价格调节基金,基金配比办法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0〕23号)精神执行,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即县财政承担5元/张,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承担5元/张,在县财政局设立蚕茧基金专户,当蚕茧市场价格低于养蚕成本价格时,给予蚕农适当补贴。调节基金提取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视省州政策、市场价格的变化和滚存金额确定计提额度(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农业局研究制定)。

(四)加强督促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财政安排30万元的资金,用于对完成栽桑、养种、产收茧任务的乡镇、村委会给予奖励。县农业局要加强对蚕茧收购工作的研究,制定灵活的扶持政策,将蚕农交茧量与扶持政策挂钩,对交茧量多、质优的蚕农给予重点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蚕桑产业是我县的重点产业,各涉桑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将我县打造成彝州蚕桑产业核心区战略目标上来,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采取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的方式,确保圆满完成我县2015年蚕桑生产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涉桑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承担起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责任。县发改局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局要抓好优质蚕桑原料基地建设和种桑养蚕技术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特别是蚕桑站要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指导乡镇、村开展好蚕桑科技推广工作,抓好科技示范村建设和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县经信局要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技改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推进企业精深加工,把好蚕茧收购准入关,配合工商局抓好蚕茧市场管理,打击无证照经营蚕茧行为。县公安局要参与蚕茧市场管理工作,加强蚕茧收购的治安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蚕茧收购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研究打击不符合国家标准烘烤蚕茧的行为,坚决取缔小土灶。县科技局、科协要整合培训经费,加大对蚕农的培训力度,使蚕农掌握栽桑养蚕科技知识。县招商局要加大招商力度,争取织绸项目早日落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加大蚕桑产业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发展蚕桑产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各方重视、关心和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发改局、农业局、水务局、扶贫办、水保办、农综办等部门要围绕全县加快蚕桑产业的发展编制上报好相关项目,争取各级对我县蚕桑产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扶持。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蚕农合作社建设,完善和加强对各分社的管理,同时,加快缫丝厂、蚕茧收烘站建设步伐,研究制定蚕茧收购方案,科学、有序地组织好蚕茧收购工作,为稳步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县级蚕桑挂点联系部门要深入挂点联系村、组指导好蚕桑生产工作,举办好示范样板,并给予挂点村委会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形成共同抓好蚕桑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把蚕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对乡镇、县级挂点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蚕桑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考核奖惩参照大办发〔2013〕4号《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3年蚕桑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执行。

 

附件:1.大姚县2015年蚕桑发展任务分解表

2.大姚县2015年县级部门挂点联系蚕桑生产工作安排表

3.大姚县现聘用的41名蚕桑辅导员名单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大姚县2015年蚕桑发展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平方米、张、吨

   项目

乡镇

目 标 任 务

新栽桑

蚕室建设

养蚕种

产茧

金碧镇

1500

1800

25000

880

石羊镇

1500

1800

14000

500

新街镇

1800

2000

8200

280

赵家店镇

200

200

2000

70

其他乡镇

 

200

800

20

合 计

5000

6000

50000

1750

 

 

 

 

 

 

 

 

 

附件2

大姚县2015年县级部门挂点联系蚕桑生产工作安排表

编号

县级部门

蚕桑联系村委会

编号

县级部门

蚕桑联系村委会

1

县委办(含新农办、信访局、督查室)

大  桥

16

民宗局

妙  峰

2

人大办

柳  树

17

检察院

七  街

3

政府办

仓  街

18

卫生局

清  河

4

政协办

小古衙

19

国土局

马  屯

5

人社局

龙  林

20

药监局

石  羊

6

住建局(含城管办)

叭腊么

21

政法委

白石谷

7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白  鹤

22

供销社

锁  北

8

经信局

殷  连

23

财政局(含农开办)

土枧槽

9

司法局

大  中

24

审计局

团  山

10

党校(含职中)

坟  箐

25

统计局

席  坝

11

质监局

郭  家

26

交运局

新  街

12

老干部局

胡  屯

27

法  院

斑竹箐

13

畜牧局

将  军

28

民政局

杨家箐

14

农业局

凉  桥

29

地税局

碧拉乍

15

宣传部(含文明办)

钟  秀

30

工商联

芦  川

16

科技局

黎  武

32

妇  联

江  头

 

 

 

附件3

大姚县现聘用的41名蚕桑辅导员名单

 

乡镇

村委会

姓  名

乡镇

村委会

姓  名

乡 镇

村委会

姓  名

 

 

 

 

 

 

 

白  鹤

李一统

 

 

 

 

 

团  山

杨  明

 

 

 

白石谷

樊甘林

锁  北

赵  凡

斑竹箐

李必武

普开春

七  街

赵嘉鸿

芦  川

刘永灿

坟  箐

赵文洪

席  坝

席开敬

小古衙

李  平

土枧槽

李毅红

马  屯

武有建

李明友

岔  河

王跃祥

胡  屯

胡必政

新  街

房家友

清  河

徐用书

妙  峰

张  荣

大  桥

唐学顺

杨家箐

张  松

仓  街

韩德海

夏家坝

吴光强

小  计

14

钟  秀

邢有和

小计

8

龙  街

仓  屯

金  华

将  军

何明昌

 

 

 

黎  武

赵映良

小  计

1

郭宗林

高跃祥

赵家店

江  头

李  华

凉  桥

毛明礼

石  羊

张  茗

小  计

1

肖光明

大  中

华孔亮

湾  碧

碧拉乍

王兴奎

三  槐

付显仪

李家红

小  计

1

龙  林

张  聪

柳  树

张  伟

三岔河

三岔河

王克文

小计

15

周荣伟

小  计

1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