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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2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楚政发〔2013〕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解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日益恶化的状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为应对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国家、省、州要求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我县连续5年遭遇严重干旱灾害,深刻揭示了“兴水强县”战略必须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必须着力强化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加快转变水资源粗放利用、遏制用水浪费、防止水环境恶化,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模式,实现全县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县水资源总量少,全县水资源总量11.68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146立方米,为全州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第3位。县内主要河流不同程度受到污染,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7个供水水源地均为轻度至中度富营养化,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水土流失面积仍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5%。另一方面,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只有0.56,用水效率低,管理能力弱,节水型社会建设滞后等问题普遍存在。工程性、资源性缺水和粗放用水方式已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因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兴水强滇”战略,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和发挥市场作用为切入点,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控制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四)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强化民生水利,有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和配置水资源。

(五)主要目标和任务。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控制指标体系,建立水源地、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监测评价体系。到2015年,全县用水总量每年控制在825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金沙江大姚段水功能区和龙川江元谋过渡区的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0%。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每年控制在10688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6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金沙江大姚段水功能区和龙川江元谋过渡区的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县城及乡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到2030年,全县用水总量每年控制在10688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金沙江大姚段水功能区和龙川江元谋过渡区的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至3。

三、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六)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县水务局依据州水务局确定的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综合各乡镇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提出我县水量分配方案和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直接从江河、地下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

(八)严格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直接从江河、水库、坝塘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并缴纳水资源费。日取水量在1立方米以下的,由乡镇水管站进行审批;日取水量在1立方米以上的,由县水务局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审查,达到相关条件的,给予办理取水许可。对取用县城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许可,县水务局应当征求县住建局的意见,县住建局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实行取水计量、退水处理、中水回用、退水口设置、水资源保护等设施的现场核验制度,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健全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未经审批单位同意,取水户不得改变取水水量、方式和退水水量、水质、方式。加强水电站等重大取水项目施工建设期取水许可管理和监督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效节水项目。利用再生水、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的限制。

(九)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管理使用。对取水发电、供水、制砖、采矿等单位,应按取水量或发电量及规定标准和程序计征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水资源费月缴费额超过1000元的按月征收,月缴费额不足1000元的按年征收。县水务局在征收水资源费时,应持《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应有两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缴费单位应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按照批准规定条件取水的、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县水务局按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十)严控地下水开发。加强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实行地下水取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在县城及乡镇供水管网覆盖区内一般不再审批新的取水许可项目,已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对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取水计量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宾馆、酒店、餐饮业、旅社、洗车、物业管理公司、保洁公司、核桃加工企业、食用菌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按每天5立方米计量收取水资源费,其他工业企业、商场等按每天15立方米计量收取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按楚发改价格〔2013〕28号规定,每立方米收缴4.3元。在县城区和乡镇驻地供水满足的情况下,将逐步查封地下水取水设施。在县城区及乡镇驻地供水管网覆盖区外确需开采地下水的,日取水量在1m3 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1m3 以上的由县水务局审批。擅自开采地下水,造成他人房屋损坏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务局督促取水人或单位进行封堵;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开采地下水,造成他人房屋损坏的,由批准部门督促取水人或单位进行封堵,同时吊销取水许可证。

(十一)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按“先生活、后生产,先大春、后小春,先农业、后工业”的原则调度水资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小㈠型及其以上水库的排洪、城镇供水、生产生态用水、污水达标排放、跨流域引水的调度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小㈡型水库及其以下坝塘的排洪、生产生活用水、集镇供水的调度管理。

四、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制度,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二)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由县水务局依据州水务局确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并结合各乡镇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确定我县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结合本地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调整产业经济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十三)严格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严格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行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和节水制度四到位。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及方案,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四)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取用水户重点监控管理名录和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适时监控和信息统计,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评价考核。建立与水资源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监控体系,逐步完善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水库灌区取用水计量设施。严格对取用水单位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和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和使用节水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十五)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各行业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合理用水,构建节水型产业结构。研究探索水资源使用权转让政策,鼓励水权合理流转。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进小㈠型及其以上水库灌区农业灌溉的干支渠配套、管道输水等节水设施建设及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加强对制药、食品、洗浴、洗车等高耗水工业的节水减排、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建设的管理,限制高耗水项目的发展。加大县城及乡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

(十六)建立部门节约用水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要建立部门节约用水联席工作、效率考核和奖励制度,组织节水评估和用水效率考核。由县水务局牵头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研究、管理。县发改、经信、住建、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

(十七)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快研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建立水功能区达标考核指标体系。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要抓紧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环保局要严格控制水功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十八)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论证审批制度、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水质不达标的水功能区,暂停或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审批。

(十九)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水务局、各乡镇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快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和安全评估制度。县环保局要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应急管理。县水务局要加强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对水厂和供水管网水质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水质处理和监督检查。县卫生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

(二十)加强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生态用水需求,维护健康水生态。水电站建设和运行要下泄合理生态流量,确保不出现脱水流河段。以重要水功能区和城镇水景观的恢复改善为重点,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道、水域。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构筑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水务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明确管理职能和责任,确保机构、编制、装备等能力建设与水资源管理相匹配。加快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统一调度等规范性文件、乡规明约的制定工作。加快水价改革,及时按照省州有关政策要求将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到位,建立合理的水资源保护补偿制度。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

(二十二)完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十三)健全监控体系,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与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网和评价体系,推动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应急和调度管理能力。

(二十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制定《大姚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各乡镇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由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监察、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统计等部门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

 

附件:1.大姚县乡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2.大姚县乡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3.大姚县各乡镇重要水功能区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控制目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附件1

大姚县乡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万m3

单位名称

2015年水

资源分配

2020年水

资源分配

2030年水

资源分配

备    注

金  碧

2776

3596

3596

水资源分配不包含发电取水量 

石  羊

858

1112

1112

六  苴

633

820

820

龙  街

772

1000

1000

新  街

730

946

946

赵家店

505

654

654

桂  花

499

647

647

三岔河

376

487

487

昙  华

165

214

214

湾  碧

464

601

601

铁  锁

232

300

300

三  台

240

311

311

小  计

8250

10688

10688

 

附件2

大姚县乡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乡镇行政区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15年比2010年下降(%)

201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备 注

金  碧

33

≥0.64

 

石  羊

33

≥0.62

 

六  苴

33

≥0.59

 

龙  街

33

≥0.59

 

新  街

33

≥0.59

 

赵家店

33

≥0.59

 

桂  花

33

≥0.55

 

三岔河

33

≥0.55

 

昙  华

33

≥0.55

 

湾  碧

33

≥0.55

 

三  台

33

≥0.55

 

铁  锁

33

≥0.55

 

         

 

附件3

大姚县各乡镇重要水功能区及重要饮用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乡镇

名称

水功能区达标率

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水质

现状

水质

目标

水源地名称

水质保护目标

金  碧

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大坡水库

大坝水库为Ⅲ类,石洞、大坡水库为Ⅱ类。

石  羊

里长园水库

六  苴

 

 

龙  街

团山水库

新  街

大罗古水库

赵家店

利皮乍水库

桂  花

 

 

三岔河

 

 

昙  华

 

 

湾  碧

 

 

三  台

 

 

铁  锁

 

 

    注:石羊、三岔河、三台、铁锁、湾碧、桂花乡镇的水功能区为“金沙江丽江—永仁保留区”,其他乡镇的水功能区为“龙川江元谋过渡区”。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