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大姚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4〕3号)精神和州政府关于创建保险先进州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为统筹城乡人身保险业务发展,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为补充,扩大农村地区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业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愿投保、鼓励创新、审慎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保险保障水平较低、抵御风险能力不足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一矛盾,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为补充,采取先试点,在推广的方式,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商业运作、广泛覆盖”的农村普惠性保险体系,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广险种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组合,为全县低收入群体提供有力保障。该小额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
(一)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65周岁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二)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三)保险期限:1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满1周年之日止;
(四)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1人可最多购买5份);
(五)赔付标准:每人每份保险金额20000元,其中:意外身故保障18000元、意外伤残16000元、疾病身故2000元、意外住院医疗费用2000元。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农村居民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额保险覆盖率。2015年选择金碧、石羊、新街、六苴、三台5个乡镇作为我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乡镇,推进20至25个村委会实现全村统保,力争农村居民每户最少1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达到农村居民户数的10%以上。2016年力争覆盖面达到农村居民数的60%以上。2017年争取达到农村居民户数的90%以上。
(二)健全农村商业保险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居民就业。通过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健全农村商业保险服务体系,分批选聘中国人寿保险驻村服务员,帮助农村居民在当地就业。2015年聘用中国人寿保险驻村服务员50人,2016年聘用中国人寿保险驻村服务员70人。
(三)建立先进示范机制,坚持不懈服务民生。开展中国人寿“小额保险先进村、保险示范村”创建活动, 2015年全县计划创建“小额保险先进村”20个,创建“保险示范村”15个。具体达标条件为:
1.“小额保险先进村”达标条件。全村有80%以上的农户参保(按村委会总户数,每户参保一人计算);建立村民保险档案,村委会配有保险驻村服务员和保险义务监督员;无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或保险纠纷;每年开展保险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2.“保险示范村”创建达标条件。达到“小额保险先进村”各项条件;补充人身养老保险年缴纳11万元以上。
四、试点推进方式
以创建金融服务“三农”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以中国人寿保险大姚县支公司为主体,建立小额保险理赔绿色通道,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一)新农合同步收费模式。利用经办新农合业务平台,通过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将小额保险作为新农合的有效补充,利用新农合收费期同步收费,提高小额保险覆盖面。
(二)全村统保模式。由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负责驻派保险服务员进行业务宣传,开展业务承保、风险管理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做好小额保险的宣传工作,动员村组干部带头投保,将符合投保条件的村民纳入统保保障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长(县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人行、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为成员的大姚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经理兼任,负责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进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与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对接,配合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培训,承担农村小额保险的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要主动与各乡镇沟通联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送服务上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小额人身保险“互助共济、团结友爱”精神,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突出小额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保险产品,引导农村群众积极投保,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相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要加强指导,以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当地设立的保险工作站为保险服务窗口,在当地村(居)委会的配合下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各乡镇和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要认真研究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工作有序推进。在试点推进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为扩大保险覆盖面奠定基础。
(四)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乡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低收入家庭的利益,坚持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加强监督,严禁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中国人寿大姚县支公司要诚信守诺,简化工作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额保险经办工作的监督,严厉查处“欺农、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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