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由于人员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姚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姚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开清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王海龙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晓剑 县气象局局长
郭成汉 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郭成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并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阶段和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
二、大姚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工程建设管理局
局 长:郭成汉 县水务局副局长
副局长:刘鸿冥 县气象局局长
王举仁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职 责: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协调推进、工程量审核签证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刘鸿冥负责协调县气象局及州水文分局所建设的雨情摇测监测信息接入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预警平台。王举仁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培训。
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施工质量管理科、财务科三个科室:
(一)办公室
主 任:郭锦清 县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
成 员:段彩美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助理工程师
职 责: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各种报表及信息上报工作,同时负责制订整个工程的管理维护方案,负责工程量的审核签证。
(二)施工质量管理科
科 长:李 昌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助理工程师
成 员:张家娟 县气象局副局长、工程师
李建文 县国土资源局科员
职 责: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参加对工程量的审核认证和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科 长:杨学芬 县水务局助理会计师
成 员:秦桂坤 县水务局工程师
职 责:负责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按有关要求完成财务报表,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会计制度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把好财务报账关,杜绝违规违纪支出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涉及乡镇和大姚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管,做好服务,认真履职,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二)大姚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替补,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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