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大姚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根据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综合控制慢性病患病风险,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县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与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草消费、不合理膳食、身体活动不足等慢性病危险因素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提升健康行为形成率。
(五)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的技术指导,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进一步提升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
(六)探索适合于我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一)知识知晓率:全县居民主要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体重、腰围、血压知晓率到达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成人吸烟率控制在25%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6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四)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90%和60%。
(五)慢性病控制率:管理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70%和35%。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慢性病相关指标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卫生、发改、财政、教育、民政、住建、文体广电旅游、团委、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对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慢性病防控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2次慢性病防治专项技术培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慢性病监测
在规范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和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监测报告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工作,掌握全县肿瘤发病和死亡情况,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可靠依据。对重点人群开展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等慢性病防治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立定期宣传制度,每年慢性病防控知识专题宣传不少于4次。
2.开展“人人知体重(腰围),人人测血压”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固定宣传专栏,设立健康指标自助监测点,免费提供测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测量活动,让每一位就诊者都知道自己的体重、血压、腰围等。
3.开展“人人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县疾控中心每年要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信息,满足其慢性病防控的基本需求,做到人人都收到过至少一份慢性病防控宣传资料。
4.开展慢性病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肿瘤防治宣传周等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5.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家庭主妇等)开展低盐低油膳食、运动健康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50人;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每2个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向居民家庭提供慢性病宣传材料不少于8种,推广低盐饮食干预工具,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6.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有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等相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伤害预防等知识讲座,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2学时。
7.开展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在学校广泛开展“我劝爸爸不吸烟”活动,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控烟,工作场所、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控制吸烟。
8.建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倡导树立健康理念,推广普及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9. 在全县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点创建工作。年内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各不少于2家,力争创建健康主题公园或健康步道、健康酒店各2个。
10. 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四)深入开展高危人群慢性病筛查和干预工作
开展死因监测、慢性病发病监测及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工作。
1.死因监测。组织开展全人群死亡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居民病伤死亡统计信息,评价人群健康水平和卫生状况。
2.慢性病发病监测。开展冠心病、脑卒中和恶性肿瘤发病登记,分析疾病发病动态变化情况,评估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效果。以乡镇为单位,在35岁以上人群中开展高危人员主动发现、登记和慢性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探索筛查和管理模式。
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45岁以上、家族史、肥胖)首诊测血糖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登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指导,做好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例发现、登记和建档建卡及网络信息系统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发现率、建档建卡率和管理率。
3.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及时评估慢性病干预措施效果,为调整慢性病预防与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4.针对社区人群的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并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5.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3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立高血压和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实行自我管理试点,探索自我管理模式,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效能。其他村(居)委会做好每季度一次的患者随访管理工作。
6.加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将慢性病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和新农合、居民健康档案系统进行整合,实现卫生信息的资源共享。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4年1月1日—4月30日)。制定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启动会议,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4年5月1日-10月31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由县卫生局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好系列活动,切实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格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创建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12月31日)。自评结束后,提出考核验收申请,迎接省州级考核评估。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大姚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唐聆燕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何兴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春祥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罗世全 县发改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王 健 县工商局局长
刘建忠 县教育局局长
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何继文 县食药监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周建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王 全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席燕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光燕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肖 梅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金晓燕 团县委副书记
陆荣安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周春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荣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交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和资料建档工作。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七、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牵头做好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交流反馈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成立慢性病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技术指导计划,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制定并出台大姚县“十二五”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5.每年配合出台2项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的公共政策,指导实施。
6.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相关宣传日活动和健康日活动。
7.每年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至少10个,提供测量血压、身高、体重和腰围等免费服务,提高居民慢性病危险因素核心指标的知晓率。
8.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督促县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9.卫生系统全面实行禁烟活动,创造无烟办公环境和医疗环境,无烟医疗机构比例达到100%。
(二)县财政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按照中央投入经费至少提供1∶1配套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3.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5.每半年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确保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的10%。
(三)县发改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3.提供全县的社会、经济、政策等基本情况,协助卫生部门完成社区诊断工作。
4.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和优先政策。
(四)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每季度在县电视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至少1次。
3.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4.每年至少组织3次多部门群众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5.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职工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乒乓球桌、篮球场等)。
6.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眼保健操、广播体操等),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五)县教育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指导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
3.督促各学校落实课间操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督促各学校每年为学生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与医院联系进行充填,为所有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5.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健康讲座。
6.至少每2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7.每年新创建2所健康示范学校。
8.督促各学校每月开展健康日主题活动。
9.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
(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提供全县各年龄段人口学资料。
(七)县住建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将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
3.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社区建设。
(八)县民政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
3.协助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人数统计资料。
(九)县统计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负责提供全县人口学资料,包括总人口数、总户籍数、常住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出生数、死亡数(分性别、城乡)等资料。
3.负责提供全县经济状况信息,包括生产总值、人均收入量、经济来源、经济构成等资料。
(十)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1.各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十一)县疾控中心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设有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
3.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和管理系统,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时上报新发慢性病监测报告卡,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发现率和管理率。
4.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有培训通知、签到、讲义和小结。
5.制定切实可行的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工作,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
7.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督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完成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
8.督促医疗机构建立恶性肿瘤、急性心梗及脑卒中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工作,完成监测分析报告。
9.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和漏报调查,并撰写调查分析报告。
10.收集辖区内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和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开展社区诊断,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11.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
12.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13.指导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示范学校的考核评估工作。
(十二)县爱卫办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负责全县控烟措施的落实,督促各社区落实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十三)县食药监局
1.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组织落实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酒店创建及加工行业、超市营养标签等工作。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
1.各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落实辖区内各村(居)委会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确保按要求开展工作。
3.落实群众健身活动场所。
4.落实辖区内各村(居)委会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每2个月更新一次。
5.落实辖区内各村(居)委会每月开展一次健康主题活动。
6.落实辖区成立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7.落实健康生活方式、确保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资料发到每户居民手中,有效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
8.每年在辖区内开展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示范家庭。
9.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日活动。
10.按比例在辖区内30%以上的村(居)委会成立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和一般健康人群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培训。
11.落实辖区内居民院外死亡登记报告工作,将死亡信息于1周内报给当地医疗卫生单位。
(十五)县级医疗机构
1.各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新发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登记报告。
3.建立死亡登记网络报告系统,并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和网络报告。
4.建立和开展门诊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5.设有口腔科的综合医院对儿童龋齿及早进行充填,对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6.全院实行禁烟活动。
(十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各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新发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登记报告。
3.建立死亡登记网络报告系统,并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和网络报告。
4.定期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讲座。
5.建立门诊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6.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
7.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8.对各乡镇自我健康管理小组进行培训。
9.实行禁烟活动。
八、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将按照《大姚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对于工作开展不扎实、不到位的部门及单位,县人民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大姚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责
任分解表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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