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2〕26号
县级有关部门:
为确保实现2012年县人代会确定全县生产总值(GDP)增长13%以上的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2年全县国民经济计划目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GDP是反映全县经济发展规模及其结构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单位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单位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会计决算资料,直接关系GDP核算结果,各单位各项基础指标能否支撑GDP核算,是事关我县2012年GDP目标能否完成的必备条件。县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认清形势,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超额完成。
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该项工作的专管领导和数据收集上报人员,并按月分析完成情况,对达不到时间进度的数据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时间进度同步。涉及月、季数据报州级部门的单位,严格按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责任目标完成数据上报。县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属行业的业务指导、核算和监管,做到应统尽统,如实反应行业发展结果,并对所属行业完成情况负责。县统计局要严格执行GDP核算标准,切实加强对各部门统计业务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GDP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数据核算质量,并将每月各单位完成情况送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三、加强督查,按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将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责任目标完成结果纳入工作督查内容,实行按季督查通报;每季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年GDP目标实现。各单位每月完成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县统计局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对未按时上报数据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肃查处。
附件:1.大姚县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责任目标表
2.大姚县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责任目标月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及争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