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2〕23号
各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落实率,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和兑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政府系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开展跟踪落实、续办续复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的认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由“为答复而办理”向“促进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型”转变,由“推进部门工作”向“巩固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转变,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结合起来,与部门工作的务实创新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扎实有效的续办续复工作,真正维护好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权力,提高建议、提案的采纳率和问题的解决率,
二、 跟踪问效,狠抓落实
对在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办理结果为“B”、“C”类的建议、提案和对本届代表、委员作出承诺、答应办理却未予落实的建议、提案,要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从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督促检查等方面认真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扎扎实实地解决实际问题。对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对照答复中的承诺事项跟踪检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尚未落实的要拟定计划,限期落实并及时向代表和委员反馈进展情况;对办理结果为“C”类的建议、提案要紧密结合当前业务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对目前条件已经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抓紧落实,因政策和财力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结合当前条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意见,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使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二、按时办结,规范答复
各相关承办单位要将续办续复工作与办理工作相结合,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督促检查,在3个月内完成续办续复任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要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可电话通报,或在今年面商时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面商通报。续办续复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续办续复情况统计表》,连同续复文件一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分别相应抄送县人大选联工委或县政协法制提案委。
附件:1.2012年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任务表
2.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续办续复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国民经济计划目标工作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2012年森林防火命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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