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楚政发〔2013〕3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带动扶贫开发,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发展电子商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经济业态,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创新最活跃、带动力最强、渗透性最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县顺应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是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实体企业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发展。但必须看到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与国内、省内、州内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人才缺乏、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等问题,总体上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县资源丰富,农特产品种类较多,品质优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激发经济活力、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兴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加速经济转型跨越将发挥积极重要作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营造环境,创新举措,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良性互动发展,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电子商务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动商业模式与业态创新,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便民电子商务拓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把大姚建设成为“全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楚北对外开放合作重要门户”。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丰富服务种类、对接应用市场、提升服务能力。转变政府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搭建平台,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简政放权、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加强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纳入县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县域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应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有序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适合本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四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力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对贫困乡镇、村组重点扶持、优先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突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备,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范与监管机制基本健全,电子商务在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基本普及,在主要领域和重点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产业链基本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推动创业就业、开拓消费市场、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套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中心,以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为龙头,完善辐射全县乡镇、村(居)委会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有专业行业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1个以上,电子商务村2个以上,培育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以上,优秀电子商务店长50名,建设城乡电子商务服务网点200家,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员1000人次。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县内80%以上的规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或提供电子商务服务,50%以上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网络零售额达1亿元。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实现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跨境电子商务取得显著发展,基本实现应用领域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特色产业相对集聚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建设。设立“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中心、站点以及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要求,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大对电子商务硬件建设投入,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运营、物流配送、融资支持、软件开发、人才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成五大中心,即:电子商务展览中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好县职教中心电子商务孵化园区,充分发挥孵化功能,为入驻电商企业和创业群体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仓储物流、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摄影、融资支持、网络通信、人才引进、培训交流、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技术支持、一站式代办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把园区打造成为集研发、培训、孵化、文化、展示、金融、支付、办公、仓储、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经济文化生态圈,降低创业电商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电商的成活率和成功率,打造行业集中、产业集聚的创业园发展模式,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二)培育市场主体
1.积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健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引导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提升服务功能。
2.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业务,支持组建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服务机构等。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3.鼓励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镇、村组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
(三)提高应用水平
在工业、商贸、农林、金融业、旅游业、餐饮、物流业与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大力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积极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综合性、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优势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发挥营销网络优势,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变革经营方式。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形成涵盖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
2.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打造我县绿色、生态农特产品品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利用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淘宝特色中国、苏宁易购等市场影响力大的第三方平台和自建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和邮政快递物流体系等资源,加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鼓励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提高流通效率。鼓励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所、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到2017年8月底,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100个,实现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信息发布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功能。
拓宽农产品、农村制品、民俗产品等市场,研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大力推动吃住行及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探索开展网上批发交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村组、企业,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向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及经营农户延伸,并开展同城配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通过网络获取和发布市场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和销售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应用和推广农业最新科研成果。积极培植“电子商务村”,在农村地区推广线下生产、网店销售的经营模式,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积极推广“一村一店”模式,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站、农村超市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社区)建设1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3.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生活。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社区家政、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功能,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建设,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
4.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人口发展电子商务。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
(四)强化要素支撑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和光纤入户,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城乡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努力实现通信、宽带网络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引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安装架设免费wifi,为居民和游客提供方便。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公共信息服务中心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挖掘行业数据价值。
2.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整合各种资源,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在乡镇逐年规划建设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为农村网店的物流服务提供保障和支撑。加强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库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物流配送基础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综合发展水平。
3.构建电子商务人才保障体系。制定我县电子商务培训计划,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发展多层次教育培训,在组织办好集中培训、理论授课、知识普及的基础上,采取小班额、面对面、点对点的形式,择优筛选一部分创业青年开展二次、三次回笼培训,重点加强电商从业人员实操性和技能性培训,切实提高电商人员实战操作技能,积极开展面向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在大姚职业中学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并加强与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网络经济专业人才、应用普及人才等培训机制。加大对全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企业主、个体经营户、社区干部等群体的电子商务理念普及、操作技能、能力提升等培训力度,为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鼓励和扶持各类专业化人才投资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激励机制,优化我县电子商务人才环境。
(五)加强平台建设
加大对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招商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在第三方电子平台开辟大姚产品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大姚企业及大姚名特产品。发挥各类信息资源优势,逐步覆盖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全程,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引导开展订单生产。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筛选电子商务各领域中基础扎实、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平台和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研究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将全县具有电子商务工作经验,正在运用淘宝、天猫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交易,从事商品买卖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吸纳到协会中来,定期分析电子商务市场,会商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由协会牵头与县内各物流快递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物流费用、包装运输、管理服务等方面签订协议,降低物流环节成本,为电商和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扶持政策
(一)对在我县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并经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确认,入驻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的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除享受在园区以外企业的扶持政策外,年度达网络销售额首次达1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补助;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00元补助;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000元的补助,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补助。网上销售高于10万元以上的企业新增实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予以全额奖励。对获得县级电子商务示范型企业、成长型企业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10000元的奖励。
(二)传统规模以上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1年以上的,网络销售额首次达2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
(三)在我县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年度网上交易额超过100万元以上并在我县落户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成立分部或建设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对大姚县电子商务协会,每年给予1万元的工作补助。
(五)对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的,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物流信息发布等功能,在我县注册,入驻大姚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的物流快递企业,金碧镇除县城范围外的各村委会、村民小组每单给予0.3元补助,除金碧镇外的乡镇农村物流每单给予0.6元补助,对从大姚县各乡镇发往外地的农产品每单给予1元补助。鼓励物流快递公司到金碧镇外的其它乡镇设物流快递配送点,对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金碧镇除外每个配送点面积超过20m2以上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每个点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在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设点县级周围除外的每个配送点面积超过20m2以上的每个点一次性补助5000元。
(六)在我县注册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委托第三方平台公司代为运营且年网上交易额首次超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运营服务费补贴。
(七)对在我县注册纳税、经营场所在我县的代理运营、网页设计、IT技术支持、摄影摄像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商,给予免费入驻大姚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
(八)对经过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查认可的电子商务培训班,县城内的给予免除场租费,各乡镇及村委会20人规模以上的每场次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
(九)对电子商务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州商务局组织的或者是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认可的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每个证书给予100元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农办、交运、工商、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团委、妇联、国税、地税、人行、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大姚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电子商务孵化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大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加强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加快电子商务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每年县财政安排一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支持应用创新、公共服务、人才培训、支撑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舆论引导。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总结宣传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乡镇、村组、企业经验做法,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与创业氛围。加强与其他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三)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县经信、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要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环节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网销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我县电商声誉。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姚县原县林业局住宿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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