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姚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鹿 森 县烟草分公司(专卖局)经理、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发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熊建福 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曹 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郭 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王绍普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殷雄先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黎文鸿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鲁 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肖家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初必远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
(一)完成上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全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全县范围内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参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管,秉公执法,确保全县“两烟”市场秩序稳定。
(二)大姚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行文明确。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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