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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4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工业园区各片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大姚工业园区金碧工业片区高原特色食品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示范、辐射作用,着力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园区经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大姚工业园区金碧工业片区成立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授权管理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事务的工作机构,管委会行使农业科技园区行政管理权,管委会领导及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席仕斌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周  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武瑞林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毛玉华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徐家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梅梅   县农业局副局长

  代  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学润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黎兆梅   县招商局副局长   

  余翠红   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招商和建设科、安全管理科、社会事务科等5个内设机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组织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监管等工作。

  (三)招商和建设科:负责招商引资和入园项目的初步选址、规划和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

  (四)安全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业科技园区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负责协调农业科技园区落户企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劳务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姚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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