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长:马忠银 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 事: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大姚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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