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6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大政通〔2015〕41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创建
  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领导,使我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16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聆燕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兴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  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必军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毛焕朝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克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祥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季媛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罗世全  县发改局局长
  席仕斌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肖  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映张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建明  县农业局局长
  彭建波  县林业局局长
  王定钊  县水务局局长
  曹  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钟学能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谢祖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勇  金碧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光燕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肖  梅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刘跃翠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杜中语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鲁  健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吴志明  县环卫站站长
  陆荣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  军  县卫生计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黎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祥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杨克忠、杜中语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卫生系统和相关部门抽调。
  县级各部门、金碧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创卫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明确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落实到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6年蚕桑生产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