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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6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生效日期:

大政通〔2015〕47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大姚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
  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估组2015年12月2日至4日对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质量,按照2015年12月7日县人民政府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指标不达标。2012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2.3%,需补拨2298万元,2015年11月前已补拨1296万元,欠拨1002万元。
  (二)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在音、体、美、图书等功能室建设和相关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方面仍显不足。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部分农村学校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等办学条件不达标,硬件建设离《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仍有差距。
  (三)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均衡。学校布局不尽合理问题仍然存在,学校办学规模、布点与人口分布不相匹配,老城区学校学生人数众多,不同程度地存在“大班额”现象。
  (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结构性缺编显现,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在音乐、体育、美术、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配备不足;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交流力度不够,教师、校长交流的良性机制有待完善。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需进一步熟悉国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和内容;人人关注均衡发展、人人支持均衡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尚未形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姚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聆燕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毛焕朝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雪平  县委编办主任
  杨克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新明  县教育局局长
  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曹  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陶光云  县地税局局长
  李永珊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晓波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刘晓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义务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指标不达标问题
  整改措施:1.对2011-2015五年的各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指标数据再进行认真核查,摸清底数,找准差距;2.在2016年1月前将欠拨的教育经费1002万元补拨到位,并将经费补拨文件、凭证复印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1.教育局、地税局、国土局:配合财政局核查各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指标数据;2.财政局:(1)核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指标数据,摸清底数、找准差距;(2)按要求补拨欠拨的教育经费。
  完成时限:2016年1月底前。
  (二)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1.全县统一“每所学校至少有8项及8项以上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由教育局全面认真核查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各项办学指标实际数据,对实际达标项低于8项的学校,逐校逐项制订整改方案。2.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达标项低于8项的学校的薄弱指标整改任务,确保全县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均有8项或8项以上指标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3.加大县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进一步全面提升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4.大力倡导干部群众捐资助学,广泛发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点帮扶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基本条件。
  责任单位:1.县教育局:(1)牵头组织整改提高各中小学校办学薄弱环节,逐校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薄弱指标如期达标;(2)加快实施“全面改薄”项目计划,不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2.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建立整改工作跟踪督查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县发改局:(1)积极发挥投资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2)加强对学校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3.县财政局:(1)把学校项目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配套资金;(2)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和检查,确保资金数额准确、运行安全。4.县住建局:(1)及时审批学校报送的改建、新建、重建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2)帮助指导教育部门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规划等;(3)对学校项目建设各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4)做好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5.县国土局:(1)会同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为占地面积不达标学校协调征划土地;(2)将学校建设列入土地利用规划,指导并协助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手续;(3)对侵占学校现有管理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6.各乡镇人民政府:(1)支持配合教育、国土部门征收划拨学校用地,切实解决本乡镇中小学占地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问题,并认真做好征地相关协调工作;(2)帮助学校核查周边可征用土地,牵头做好协调工作,为学校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完成时限:(1)2016年3月底前完成薄弱指标整改,使所有学校办学指标都有8项或8项以上达到省定标准;(2)其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措施按要求落实,长期坚持。
  (三)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均衡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实行县城义务教育中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学校生源区内采取提前告知新生入学须知,公平、公开、公正查验户口册、居住证等相关的有效证件,优先保证片区内符合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尤其是优先保证残疾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从严控制非招生范围区学生择校入学。2.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学校招生入学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县城学校学生入学有关问题,在确保“应入尽入”的前提下,堵住“大班额”问题。3.从严限制父母在乡镇工作,户口在乡镇的学生转入县城学校就读。乡镇中心学校从严管理生源区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本乡镇学生一律在本乡镇就读,不给县城学校增加压力。4.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强农村学校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5.在保证教师配备的前提下,在金碧小学适当分班,解决县城小学大班额现象。
  责任单位:1.县教育局:(1)制定和落实解决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问题的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中小学区域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供给均衡水平;(3)严格执行城市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4)加强教育督导监测,规范学校招生、控制办学规模、降减大班额问题。2.县发改局:指导教育局研究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升均衡水平、化解大规模学校、大班额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把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做好教师招考补充、公开选调等工作,为大班额学校增师、分班、降额创造条件。4.县公安局:负责从户籍管理角度帮助指导和支持教育部门制订执行中小学“划片招生”政策。5.各乡镇人民政府:(1)支持配合教育部门推进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2)帮助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本乡镇学生原则上在当地学校就读的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前研究制订具体措施,长期坚持落实。
  (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1.在全县已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内,按实际工作需要,通过盘活现有教师资源、调整补缺、公考招聘,每年有计划继续补充新教师,尤其是优先补充中小学音体美等专业课教师。2.严格执行《大姚县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促进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3.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大县域内校际间、乡镇间、城乡间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采取校长交流、优秀年轻干部到山区任职、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城区、坝区教师到山区支教等措施,认真落实无山区、半山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经历不得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规定,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4.加快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作用,全方位、多层面对不同教师提供教研培训服务和教学支持,尤其面向山区、薄弱学校教师提供及时高效的教学资源。5.进一步巩固提高“大姚教学范示”改革成果,建立完善“县、片区、校本”三级联动教研培训常态机制,继续加大教师培训资金投入和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渠道,促进教师专业提升,为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及职责:1.县教育局:(1)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指标要求,拟定我县年度中小学专业教师公开招考补充计划;(2)以确保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前提,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拟定教师公开选调、调整聘任、交流轮岗和校长交流轮岗计划,并组织实施。2.县财政局:负责新招聘补充教师、交流轮岗校长、教师政策性工资待遇预算拨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3.县人社局:(1)牵头组织开展新教师公开招聘,办理相关录用审批、劳动合同签订、起薪工资审定等手续;(2)及时办理公开选调、调整调配、职称岗位等级聘任审批等手续。4.县委编办:负责审定教育部门拟定的教师配置编制使用计划,协调处理县城内教职工编制调整使用问题。
  完成时限:2016年3月前研究制订具体措施,长期坚持落实。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大姚政务网、《大姚通讯》、《大姚手机快讯》、官方微信、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及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措施、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2.在县电视台开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专栏,多角度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积极向上级电视台报送新闻,加大外宣力度。3.组织通讯员深入采访,对全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有效措施、典型经验、鲜活事例和重大成果进行深度挖掘报道,争取在《楚雄日报》、《云南日报》和上级主流宣传媒体上有一定份量的宣传报道。4.编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宣传材料,向教师、学生、家长及干部群众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知识。5.认真策划,制作一部全面反映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6.广泛发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通过宣传栏、板报、橱窗、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做到教师清楚、家长明白、干部群众知晓。
  责任单位:1.县教育局:(1)牵头制定《大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方案》,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2)挖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经验和特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3)组织制作电视专题片,编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知识手册、宣传材料、制作画册;(4)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宣传工作。2.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电视台、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管中心等部门参与,按照《大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大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做好社会面宣传;组织通讯员采编稿件,争取在《楚雄日报》、《云南日报》及上级主流网站发表。
  完成时限:2016年1月起至国家评估认定结束。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到“义务教育规划优先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建设、义务教育教师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问题优先解决”。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坚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班子”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联系学校制度等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全县“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要求,全面落实好省定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应安排给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学校常态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专项预算,及时足额配套县级资金并努力提高配套标准。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差距为目标,逐校逐项排查中小学办学条件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乡村教师廉租房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三)强化队伍建设,着力优化中小学师资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调配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从教师年龄、学科结构实际出发,加大新教师引进力度。不断规范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长公选制和教职工全员竞聘制,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奖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完善师德考评机制,强化组织师德评定活动。继续坚持“乡村教师奉献奖”、“最美乡村教师奖”等激励机制,增强教师争先、争优意识。持续加大以“新理念、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学习培训力度,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素质。加大边远学校师资队伍重组,持续推行教师“轮岗交流、结对支教、送教下乡”活动,优化教师结构,促进城乡教师互帮互学和共同提高。
  (四)强化教育管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管理科学、行为规范。坚持注重实践探索,注重问题解决,提高教育教学科研实效。加大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有所乐、学有所成”。继续推行“大姚教学范示”改革和教师全员培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质量。保持学校办学的传统和优势,丰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以“乡村学校少年宫”为载体,加强学生特长培训,给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五)抓好资源配置,解决好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始终抓住资源配置环节,通过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保证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等各项办学条件都能基本符合省定标准,使城乡中小学生基本享有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继续推行“大片区、小片区”相结合的“片区管理负责制”,带动薄弱学校教育发展。加大中小学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继续规范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中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加强农村学校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乡村学校教师力量,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强化乡村教师素质提升,缩小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差距。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6年蚕桑生产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