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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63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生效日期:

大政办发〔2015〕44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克期完成,根据《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大发〔2015〕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县城镇居民参保9019人,完成目标15900人的56.7%,其中:金碧镇参保743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625人的58.9%;石羊镇参保424人,完成目标1287人的32.9%;六苴镇参保307人,完成目标509人的60.3%;龙街镇参保171人,完成目标208人的82.2%;新街镇参保195人,完成目标179人的108.9%;赵家店镇参保94人,完成目标230人的40.7%;三岔河镇参保74人,完成目标155人的47.7%;桂花镇参保41人,完成目标177人的23.2%;昙华乡参保27人,完成目标70人的38.6%;湾碧乡参保123人,完成目标185人的66.5%;三台乡参保54人,完成目标102人的52.9%;铁锁乡参保73人,完成目标173人的41.2%。从各乡镇参保情况看,我县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克期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认真对照《大姚县2015年乡镇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内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于2015年6月25日前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二)严格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县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按照《大姚县2015年乡镇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和考核评分办法,对各乡镇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不能克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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