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5〕28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农村
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州农村饮水安全、爱心水窖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确保全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农村饮水安全 “十二五”规划》,2015年,全县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35件,其中自流饮水项目34件,集雨水窖1件,工程总投资445.21万元,解决 0.838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涉及金碧、石羊、龙街、桂花、昙华、湾碧6个乡镇19个村委员会50个村民小组。具体是:金碧镇3件,涉及3个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0.2243万人;石羊镇9件,涉及5个村委会13个村民小组0.2077万人;龙街镇1件,涉及1个村委会2个村民小组0.0394万人;桂花镇8件,涉及5个村委会8个村民小组0.1094万人;昙华乡6件,涉及3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0.0882万人;湾碧乡8件,涉及2个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0.1699万人。
(二)2015年爱心水窖建设项目。2015 爱心水窖建设任务已下达各乡镇,具体任务详见《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爱心水窖建设计划的通知》(〔2015〕4号)。
二、建设时限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4月15日前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入户管道安装,实现入户通水,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8月15日前由乡镇组织竣工结算和自验,对资料进行整编归档,形成工作总结,并报请县水务局进行验收,2015年9月30日前进行县级检查验收。
(二)爱心水窖建设工程。2015年3月11日至11月30日,完成爱心水窖工程建设任务(包括基坑开挖、主体工程建设、标识牌张贴、GPS定位及基坑开挖照相、建成工程照相等资料),2015年12月1日至5日各乡镇开展自检自查,2015年12月6日至15日进行县级检查验收,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报账及资金兑付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世全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普开清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华忠昌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杨 勇 金碧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红亮 石羊镇人民政府镇长
毛红斌 六苴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普文海 龙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 亚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凤莲 赵家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会荣 桂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定钊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开春 昙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美会 湾碧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其辉 铁锁乡人民政府乡长
龙治宝 三台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姚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普开清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华忠昌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龚琼春、起丽琼、李月红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问题,要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县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筹集、审核下达预算、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指导水质检测、监测及定期或随机抽检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好水源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户长会议等方式将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的目的意义、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引导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迅速掀起农村饮水安全及爱心水窖建设新高潮。
(三)严控时限,加快进度。各乡镇要围绕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一个项目、一个措施、一个对策”,制定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表,倒排工期,确保按工期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县水务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反馈,并督促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资金安全。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和爱心水窖建设列为重点督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进度缓慢的乡镇要约谈主要领导和挂牌督办,并适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大春立体间套种及晚秋作物生产工作的意见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