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5〕23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
2015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涉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5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姚县2015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烟叶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方式
(一)考核对象
各涉烟乡镇及县级烤烟挂点联系部门。
(二)考核方式
1.生产收购管理考核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分环节对各涉烟乡镇及挂点联系部门的烤烟生产收购各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打分。
2.收购总量和上等烟比例完成情况考核以收购统计定案报表为准,收购等级合格率及工商交接合格率以国家局、省、州、县烟草部门检查结果为准。
二、涉烟乡镇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具体是:
(一)烟叶生产管理考核(70分)
1.合同管理(10分)
(1)计划分解(5分)。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将生产收购计划分解下达到烟叶站,各烟叶站将生产收购计划以表格形式预安排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各涉烟乡镇对计划进行落实,于2015年3月30日前完成预签合同的计1分,2015年3月30日前未预签到户的每1户扣0.1分,扣完为止。烟叶站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按规定权限、要求进行审核审批的计4分,不按规定审核审批的或委托村委会、合作社预签合同的,每1户扣0.5分,可扣出负分。
(2)合同签订(3分)。于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并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合同发放到户,建立合同发放台账的计1分,未建立计0分;按照程序签订合同的计1分,未按照程序签订合同计0分,签订程序不规范的每户扣0.1分,扣完为止;种烟申请受理单、电子合同本、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四配套,并与实际种烟情况相符的计1分,每不相符1户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合同管理(2分)。合同管理规范的计2分。每缺失1个公示环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有空合同、假合同的,合同虚假每1亩扣0.2分,可扣出负分。倒买倒卖合同、不按合同收购的,每1户扣0.5分,可扣出负分。完不成指令性、出口备货计划或发生超产的、出现烟农因合同问题上访查实的一律计0分。
2.标准化生产(35分)
(1)品种结构和纯度(2分)。以乡镇为单位按县下达品种种植布局要求进行品种布局的计2分,凡出现不符合乡镇种植品种的,每发现1%扣0.5分,扣完为止。
(2)适宜区域(2分)。轮作率80%以上计1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K326种在有水保障的好田好地,红大种在排水顺畅的台田台地,布局合理的计1分,布局不合理的每1%扣0.1分,扣完为止。
(3)规模连片(3分)。乡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站各办好一片200亩以上示范样板的计2分,样板示范面积完不成1%扣0.1分,扣完为止,未落实示范样板工作的不得分;50亩以上规模化连片数量与上报数量相符的计1分,每少或面积不相符1片扣0.5分,可扣出负分。
(4)营养土堆捂(2分)。营养土堆捂面积100%覆盖种植面积、质量达标、每亩数量达到1.5吨以上的计2分,面积、质量、数量每达不到1%各扣0.1分,扣完为止。
(5)烤烟育苗(3分)。实行商品化育苗,烟苗价格不超过规定上限的计0.5分,超过规定上限的不得分;制订育苗管理考核办法,日常管理规范的计0.5分,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以烟叶站为单位建立种籽领用、物资发放、育苗、供苗、补苗及毁苗台账的计0.5分,每缺或账实不符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落实精细育苗措施,适龄壮苗率95%以上计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烟农按合同计划领苗的计0.5分,因烟苗问题出现烟农投诉、上访经查实的或出现自育烟苗的该小项计0分。
(6)预整地(5分)。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3分,每完不成1%扣0.3分,扣完为止。墒高30—35厘米,行株距120×50厘米(红大田烟110×50厘米、地烟100×50厘米)的计2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1%扣0.2分,扣完为止。
(7)移栽(5分)。全面组织集中移栽,膜下小苗于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移栽,常规苗于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任务的计3分,每完不成1%扣0.5分,扣完为止;移栽结束核查,全面完成县下达种植计划面积的计2分,每完不成1%扣0.5分,可扣出负分。
(8)适时揭膜培土(3分)。栽后35—40天100%揭膜的计3分,每完不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每1%扣0.2分,扣完为止。
(9)封顶打杈(5分)。按要求100%完成封顶打杈、药物抑芽的计5分,封顶后每发现1亩烟花、烟杈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0)清洁生产和农残控制(5分)。田间残膜、残叶、药袋、药瓶集中处理计2分,每发现1个点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扣0.2分,扣完为止;烟叶采收完后及时清除烟株残体的计1分,每发现1亩未及时清除的扣0.1分,扣完为止;使用烟草推荐农药的计2分,每发现1户使用除草剂或未推荐农药的扣0.2分,扣完为止。
3.现代烟草农业建设(10分)
(1)基础设施建设(3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3分,未按时按质完成1项扣1分,扣完为止;对建设验收情况实行附加扣分措施,一次性通过县级验收的不予扣分,二次通过县级验收的扣1分,在州级以上复验过程中未一次性通过的扣3分。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7分)
①资产与财务管理(2分)。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和完整准确记载信息,银行帐、现金日记账、物资台账、资产账等账薄健全和记载完整,建立经营情况定期公开、公示或审计制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烟草补贴资金由监事会的烟草职工参与监管的,计2分,每缺或不实1项扣0.5分。
②专业化服务(3分)。合作社开展育苗、机耕、烘烤、分级专业化服务,按要求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公开确认作业组选择、服务价格、服务方式,开展项目不少于4项的计3分,每少开展或不公开1个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③拓展服务(1分)。除技术、物资供应外,合作社开展拓展服务项目的,每1项加0.5分,加完为止。
④服务效果(1分)。合作社开展的专业化服务烟农满意率80%以上的计1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4.优化烟叶结构(5分)。按照2015年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得分折算计入。
5.烘烤管理(10分)。按照2015年以煤代柴和烟叶专业化烘烤示范方案考核得分折算计入。
(二)收购管理考核(30分)
1.专业化分级管理(10分)
(1)工作方案(1分)。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有序、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并贯穿收购始终计1分,每缺少1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2)工作方式(2分)。全面推行固定场所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100%坚持散叶收购工作流程的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工作效果(5分)。外观规格:散叶专业化分级后按上等烟叶2kg/捆、中等烟叶3kg/捆进行打捆,符合要求进行打捆的计2分,规格不符的,每发现一捆扣0.1分,扣完为止。专业化分级合格烟叶内无三混情况,做到部位清、组别清、等级清的计3分,烟叶收购抽检等级合格率达80%的不扣分,每低1%扣0.3分,扣完为止。
(4)工作痕迹记录(2分)。按照大姚县2015年烟叶收购管理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考核,痕迹记录清楚、站点烟叶质量追溯考核记录齐全的计2分,每缺一项扣1分,有记录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烟叶收购管理(20分)
(1)收购现场管理(3分)。实行约时定点定量交售,烟叶收购秩序良好的计1分,未严格执行的每发现1户扣0.2分,烟叶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的,每发现1次扣0.5分,因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造成烟农上访的计0分。入库烟叶堆放整齐的计1分,每发现1堆堆放不规范的扣0.3分,扣完为止。仓库内当天收购烟叶80%当天成包,库内烟叶(烟包+散烟)不超过站点收购总量15%的计1分,当天收购烟叶不能及时成包的每发现1个站点扣0.5分,扣完为止,库内烟叶超过15%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品种纯度(2分)。根据县下达乡镇品种种植布局,严把烟叶收购品种关,做到烟叶收购“一站一品”确保收购烟叶的品种纯度计2分。收购检查发现收购非规划布局品种每1户扣1分;收购品种把关不严,达不到“一站一品”要求,出现工业企业对品种纯度不满意,要求退货的,该项不得分。
(3)上等烟比例(2分)。根据省、州烟草公司要求,结合各乡镇生产实际,测算上等烟比例,实际收购上浮不超过0.5%的计2分,达不到测算比例的不得分,上浮超过0.5%的每高0.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4)等级结构(4分)。各乡镇要根据当年烟叶生产水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等级结构收购方案。C3F收购比例达到25%以上计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C1F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上等烟等级形成1级<2级<3级的梯形结构的计1分,未形成不得分;C2F+C1L<C3F+C2L数量的计1分,未形成不得分。
(5)烟叶移库质量考核(2分)。以州烟草公司在烟叶移库环节逐批次对移库烟叶质量进行抽检考核结果为准,全年综合合格率在80%以上的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移库过程中被通报整改的乡镇,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等级合格率(5分)。经国家局、省局、州局收购等级质量监督检查,达到相应检查范围内平均水平以上的计5分,未达到平均水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未接受上级烟草部门检查考核的乡镇,以县局(公司)检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7)总量(2分)。圆满完成县下达总量目标(包括指令性计划、出口备货计划),烟叶收购合同管理到位,烟农履约率达到100%的计2分,完不成总量计划或烟叶收购合同管理不到位的计0分。
三、县级部门烤烟挂点考核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人员落实(10分)。挂点部门领导重视,人员到位,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有力。
(二)面积落实(20分)。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布局规划,协助所挂点联系村委会在2015年3月10日前将连片区域内的种植计划分解落实到农户,确保连片面积栽足、栽实。
(三)大田预整地(20分)。2015年4月30日前指导并协助完成所挂点联系村委会完成连片烟田的预整地工作,做到宽行窄株高起垄。
(四)大田移栽(20分)。2015年5月10日前指导并协助完成所挂点联系村委会连片烤烟大田移栽工作,做到墒高、土细、水透、膜严。
(五)中耕管理(20分)。指导并协助所挂点联系村委会的连片烤烟在栽后35天至40天及时进行中耕揭膜培土工作,所有田块100%实行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
(六)优化烟叶结构(10分)。指导所挂点联系村委会制定《优化烟叶结构推进计划》及《田间消化不适用鲜烟叶一村一案》,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规范流程,完成田间不适用鲜烟叶采弃处理工作。
四、奖惩
(一)奖励
1.涉烟乡镇奖励。综合考核结果与县对乡镇的烟叶生产扶持奖励资金挂钩,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乡镇,全额兑现应得考核生产扶持奖励;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乡镇,按实际得分比例计算兑现应得生产扶持奖励;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取消应得生产扶持奖励。
2.县级部门挂点烤烟工作奖励。综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部门,全额兑现部门奖金1500元、部门领导奖金1000元;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乡镇,以1500元和1000元为基数按实际得分比例分别兑现给挂点部门和部门领导;考核总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取消奖励。
(二)惩罚
1.未完成县下达的收购总量、上等烟比例的,一律取消所有生产扶持和奖励,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2.出现有劣杂品种种植,无论面积大小,酌情扣减乡镇所得奖励。
五、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将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2015年烤烟生产收购质量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公司)负责解释。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大春立体间套种及晚秋作物生产工作的意见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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