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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69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生效日期: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大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意见的通知》(大人发〔2016〕23号)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了县级有关部门、金碧镇落实交通管理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和工作推进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步,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将成立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金碧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交通规划、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形成县级有关部门、金碧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城管、交警等管理队伍的培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技巧,在工作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认真、严格、扎实地履行好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我县城区交通道路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关于“超前谋划,不断完善市政设施建设”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强化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施工进度,全面完成背街小巷及环城路提升改造工程,完成百草岭大街建设,并按照《大姚县城区(建成区)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要求,在新修道路及原未施划交通标示标线路段施划各类标示标线,同时规划新建交通信号灯等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对原有标示标线已经损坏的进行修复完善,使城区道路通行和承载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二是根据城区车流、物流实际,在确保车辆通行安全、道路畅通、满足群众出行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在部分路段新增各类停车泊位,对一些狭窄路段逐步取消停车泊位设置,并要求企业加强停车泊位收费管理。下步,将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城规划建设停车场,缓解目前停车难问题。三是不断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扩大公交营运范围,拓宽公交覆盖范围,下步将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出租车招呼站、公交车停放点,为城区群众打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四是继续实施平安城市监控暨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对城区部分损毁的交通信号灯、电子抓拍系统、监测探头、卡口监控点进行了及时修复,充分发挥平安城市监控暨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作用,对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营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秩序。
  三、关于“强化宣传,狠抓综合治理” 的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要求县级有关部门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积极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城区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支持和参与交通文明建设,减少和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县交运局、大运公司、鸿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加大对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彻底扭转目前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随意调头、占道、抢道行驶等行为。对一些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人通过大姚网等进行曝光,抓好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二是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由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开展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车辆逆向行驶、占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百草岭大街星期日临时交易市场搬迁至车流、人流较少的莲花路、明德路等路段摆放,切实解决了百草岭大街区域每逢周日必堵的问题;将西河南路宏城建材城段、环城路林业局大桥段沿街摆放摊点全部迁入金碧农贸市场内摆放,消除了此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县公安局组建成立了巡特警大队,履行城区交警中队职责,与原有特警大队、县住建局城管大队联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将百草岭大街等路段划定为城区严管街,严厉打击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行为,对城区曙东路、十字街等路段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立即进行疏导,确保节假日、上下班、上下学期间交通井然有序。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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