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大姚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商事服务、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方便群众、优化服务,逐步实现进一道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推进政务服务试点交办我县的改革任务,到2017年底,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1/3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50 %以上。到“十三五”末,建成审批、服务的系统化、标准化体系,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促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便民高效。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是指《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公共服务事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提供或有责任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个人、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一是县级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不漏报、瞒报、错报。摸清底数并编制目录清单,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对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认真分析研究,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1/3以上,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和操作规则,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实行流程再造,实现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办结时限压缩,实现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三是要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指南的编制工作要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增强办事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全面、详实、准确、易懂,使办事指南成为行政相对人的明白纸,办事指南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予以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15〕45号)文件要求,凡各级人民政府对外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杜绝服务中心窗口及部门两头受理的情况发生。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大姚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认真清理,将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审批、备案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要将分散在若干股室的审批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股室整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使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对内设股室合并不彻底,授权不充分、事项进驻不全或明进暗不进、办事环节繁杂、效率低下、两头受理等问题要认真排查,限期整改,确保充分授权到位、进驻事项到位。自3月15日起,各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单位不得再自行受理。
(三)全力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运用。要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力度,对各部门涉及的大姚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办理事项达不到三级办理深度的,要及时与县委编办对接,确保2017年4月底前录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85%的公共服务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三级办理深度,且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咨询、预审、办理、网上答疑、接件、初审、信息公开等工作,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切实通过“线上”“线下”等便捷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阳光、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全面优化服务,切实改进便民服务方式。探索和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同城通办等“个性化”为民服务机制,提供“零障碍、全过程、低成本、高绩效”的政府公共服务。放开服务业市场,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一是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银行收费、电视电话费收缴、职工医疗互助、人才公共服务、税务服务及其它为民服务事项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配置书写文具、饮水、打印复印、公用电话、免费WIFI、自助上网、手机充电、常用药品、读报栏等多项便民服务设施。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运行机制,各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均应进入“绿色通道”。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全程参与和跟踪督促;发改、经信部门负责其管理权限内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进入“绿色通道”后的具体运行。积极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代理代办服务,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事项梳理阶段(3月2日—3月8日)。各部门认真对照《大姚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政发〔2016〕117号)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姚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大姚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06号)等文件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认真填报《大姚县××(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汇总表》(附件1)《大姚县××(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2)《大姚县xx(单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设分中心的单位除填报附件1、2、4外,还需填报《××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3),附件1、2、3事项不能重复(即:分中心办理和单位办理事项不能重复)。相关要素必须填写齐全,且应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文件为依据。统计表于3月6日前报县委编办审核。
(二)派驻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阶段(3月1日—3月15日)。各部门对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整合,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岗位,按上报内容,落实责任,整合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三)服务指南编制发布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部门对梳理出来的事项,逐项编写办事指南(一个事项编写一个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的编写参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模式(附件5),形成三折页,保证“一事项一简版”,办事指南三折页印样电子版上报县审改办、县政管局审核。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定稿,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县委编办备案后于3月31日前投放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供办事群众免费取阅。
(四)探索改进服务方式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展基层公共服务职能,改进便民服务方式,围绕探索和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同城通办等“个性化”的为民服务机制,提供“零障碍、全过程、低成本、高绩效”的政府公共服务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县审改办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召集县乡人员进行培训,围绕县级部门提出的意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肠梗阻”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扎实开展清理工作。鉴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并对本部门清理结果负责。要明确专人,按要求逐一逐项进行清理,确保不重不漏,不留死角。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同时,在清理过程中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县级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三)严明纪律,严格时限。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规范要求,于2017年3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请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委编办(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联系人:温海丽,联系电话:6212880),由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小组对上报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查,逐一走访,开展项目复核。对工作不认真,清理不及时,逾期不报或瞒报、漏报事项的,将予以全县通报。情节严重的,对部门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附件:1.大姚县××(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汇总表
2.大姚县××(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3.××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4.大姚县xx(单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汇总表
5.办事指南编号简版(表样)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教育卫生补短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