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协同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效能,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杞永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建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雪平 县委编办主任
张 恩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仕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刘建宏 县政管局局长
杨 郁 县国税局局长
陶光云 县地税局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朱文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组,10个专项组分别是: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组、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组、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组、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组、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组、营商环境监测组、营商环境督查组。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协调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有关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营商办)设在县委编办。
主 任:李仕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李雪平 县委编办主任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刘建宏 县政管局局长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能。
(二)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
组 长:王荣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各项任务,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组
组 长: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各项任务,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审批便捷、服务优质。
(四)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组
组 长: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分管领导和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各项任务,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水电气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组
组 长: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任务,提高登记质量,提升登记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
组 长: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负责牵头落实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各项任务,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组
组 长:杨 郁 县国税局局长
副组长:陶光云 县地税局局长
负责牵头落实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各项任务,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八)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
组 长: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李凤娟 县发改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落实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项任务,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组
组 长: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各项任务,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十)营商环境监测组
组 长: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县考评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县乡两级营商环境建设监测评价各项任务,准确评估全县“放管服”改革成效及营商环境水平,及时总结梳理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发现突出问题和难点,并提供有针对性、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十一)营商环境督查组
组 长:张 恩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由县委编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县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企业、群众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企业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精神状态,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工作,加强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重大问题的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协调推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发扬实干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用推动改革的实际成效,打造“法制最健全,办事最高效,投资最便利”的营商环境。
(三)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努力形成全县上下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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