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大姚县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的决策部署,全面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我县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姚县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刘文跃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杞永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龙治宝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何必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华以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恩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建民 县政府办主任
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管局局长
谢祖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安监局局长
李雪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钟开清 县安监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管局副局长
朱文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启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彭剑波、刀云忠、王荣书、马锦程、朱文华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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