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102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我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方  勇  县委编办副主任
  梁晓波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雪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邢志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其勇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家文  县住建局副局长
  韩丽芸  县交运局副局长
  起树德  县农业局副局长
  钱正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发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席仕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任菊芝  县卫计局副局长
  刀云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燕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钱春勇  县国税局副局长
  陈家福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绍普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黄  丹  人行大姚县支行副行长
  周  华  县政府办法制办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安排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多证合一”改革重大政策、实施方案、整合清单;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荣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编办主任方勇、县发改局副局长李雪梅担任。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事项的准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起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和报告,制定工作计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推动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并于10月1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传真至6222061,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人王建美,电话6379085。
  (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任务分解和改革时间表,动态跟踪督查和实施专项检查,定期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改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启动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