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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102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成  员:方  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周  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苗家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永龙  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跃翠  县卫计局副局长
  郭  剑  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光明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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