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成 员:方 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周 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苗家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永龙 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跃翠 县卫计局副局长
郭 剑 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光明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