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竞争性项目的通知》(云财农改〔2017〕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杞永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邹学琪 金碧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仓生 石羊镇人民政府镇长
毛红斌 六苴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亚梅 龙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朝华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毛焕朝 赵家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光伟 三岔河镇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波 桂花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开春 昙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车宜刚 湾碧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丽 三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彪 铁锁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困难和重大问题,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事项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李俊伟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局综改办李勇、陈敬璧、罗如高、邹林鲁、张建立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工作的指导,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替补,不在另行发文,试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上报,指导编制实施方案,管理上级补助资金,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资金报账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的审核。
县环保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环境的评估及综合治理。
县住建局:负责试点村服务站建设及文化活动场所、冷库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参与工程施工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试点村特色优势蔬菜、经济林果种植提质增效技术服务和蔬菜大棚种植科技服务。
县林业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林业用地的审核与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
县水务局:负责试点村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确保资金用途正确。
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技术力量,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试点建设项目的各项技术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完成。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监督、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全面负责,并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参与试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试点村委会:负责试点项目所涉及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和质量监管;维护经营和资金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效,在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核查验收,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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