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烘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烘烤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烟叶生产宏观调控政策,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坚持以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维护烟农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逐步缓解烟草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为全县优质生态烟叶品牌建设打好坚实基础,促进全县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生物质燃料烘烤烟叶75万公斤,配套生物质燃料1500吨;推广以煤代柴烘烤烟叶638万公斤,配套烤煤(柴煤)12772吨。
三、烤煤采购调供方式及配套标准
(一)采购调供方式。烤煤采购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供货商。烤煤调供方式原则上由乡镇或乡镇委托烟农服务专业合作社、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组织采购调供,烟农确需自行采购调运烤煤的,须填报烤煤采购申请表,经烟叶站审批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按批准的烤煤类型、数量进行采购调运。所需烤煤类型,由各乡镇根据烟农意愿自行确定。
(二)配套标准。烟草公司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烟叶收购总量计算,每公斤烟叶配套柴煤不高于2公斤(含2公斤);每公斤烟叶配套油煤不高于1公斤(含1公斤)。不使用燃煤烘烤烟叶的农户,不予兑现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补贴;燃煤使用量超过标准的,超过部分不予兑现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补贴。
四、补贴政策
(一)补贴资金。2020年,县财政安排各涉烟乡镇计划补贴资金170万元(附件1)。
(二)补贴对象。全县8个涉烟乡镇2020年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且使用烤煤烘烤烟叶的烟农。
(三)补贴标准。根据烤煤运距、烤煤使用数量结合烟叶种植主体与烟草公司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烟叶收购量进行补贴。金碧镇:柴煤补贴80元/吨,油煤补贴160元/吨;新街镇、赵家店镇:柴煤补贴100元/吨,油煤补贴200元/吨;龙街镇、六苴镇:柴煤补贴110元/吨,油煤补贴220元/吨;石羊镇、三岔河镇:柴煤补贴130元/吨,油煤补贴260元/吨;湾碧乡:柴煤补贴160元/吨,油煤补贴320元/吨。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验收。乡镇100%验收、县级在烘烤过程中抽查的办法进行验收。各乡镇于10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享受补贴的烟农进行逐一验收,核实辖区当年实际采购烤煤烘烤烟叶的情况,根据购煤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对享受烤煤补贴范围的农户进行核实确认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将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补贴资金汇总表报县“两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公司)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 。
(二)考核结果运用
1.规范补贴资金兑现管理。烟叶烘烤结束后,县“两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确定补贴金额,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兑现补贴资金。补贴兑现前,乡镇必须将验收结果在每一个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2.组织推广工作经费。县财政计划安排25.54万元组织推广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工作经费(详见附件1),用于支付合作社或镇村组相关人员在组织烤煤调供、分配到户等过程中的劳务费和组织协调工作经费。具体是:按实际推广使用烤煤数量,每吨补贴乡镇2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烟乡镇、县烟草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成立烟用烤煤调供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烤煤调供实施方案,明确专人抓好烟用烤煤调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烤煤推广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涉烟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用煤烘烤烟叶的宣传力度,采取广播电视、简报、召开烟农会议等方式将用煤烘烤烟叶的目的意义、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争取广大烟农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烟用烤煤推广计划和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涉烟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工作。县供电公司要确保烟叶烘烤季节烟叶烘烤的用电保障,避免因停电导致群众烟叶烘烤损失的情况,要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烟叶烘烤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的收费政策。县烟草、林业等部门要加大对用柴烘烤烟叶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用柴烘烤烟叶,促进烟叶生产与保护生态的有机统一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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