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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114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20〕16号)、《楚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姚示范区建设步伐,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杞永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席海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樊  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刀云忠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成  员:王  琼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周  平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沙朝刚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赵  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学江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副局长

起世荣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缪成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有文  县水务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举仁  县林草局副局长

彭阳武  县扶贫办副主任

白建伟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马  飞  县税务局副局长

马志刚  县科协副主席

李  韬  农行大姚县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红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缪成亮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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