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兴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连华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淑芬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如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施金平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杨艳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勇 县审计局局长
何利祥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雍 梅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映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鲁 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符建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龚志怀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何利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符建宏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及县党委、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决策部署。
2.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研究解决全县公务用车管理重要事项。
4.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调整。
5.负责全县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申报。
6.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更新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会务工作。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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