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第111次常委会会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县国有企业改革,优化整合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带动力,推进全县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和《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字〔2018〕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组建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着力打造集优质资产、主营业务、现金流循环、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为一体的投融资改革创新平台,实现“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完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实体,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执行。
(二)坚持体制创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所持股企业的权利边界,健全“权责利”相统一的授权链条,进一步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三)坚持优化布局。通过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四)坚持强化监督。正确处理好授权经营和加强监督的关系,明确监管职责,构建并强化政府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经营范围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县政府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人居环境、水利、林业等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是县政府指令性项目、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及投、融资主体。其经营范围包括: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全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民生与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对“政府所想、市场所需”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项目建设投融资“借、用、还”一体化的规范化运作。
(二)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主导和参与县内具有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和营运。
(三)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开展投融资项目建设。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进行土地收储、开发。
(五)设立发展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城乡建设;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支持全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对名下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管理。
(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展多板块的实体经营。
四、主要工作目标
以大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整合县属国企国资及待转企改制相关事业单位,打造成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资产结构合理、产业经营良好、融资渠道多元、风险可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一)职能定位:一是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商。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政府及公众提供教育文体、养老等公共产品和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二是城市资源运营商。运用市场手段,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积累的基础设施(如地下管廊、停车场等)、资源性资产(主要是城市土地)和无形资产(如广场道路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进行集聚、盘活和运营。三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商。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通过产业引导、资产运营、资本运作等市场化手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运营商。服务农业农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为农村群众提供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材料供应商。整合我县矿产资源(砂石料)和建材销售,为政府委托的投融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材料,控制项目造价,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二)业务板块:一是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县土地储备中心业务相互补充,实现土地一二级市场闭合运营,形成土地储备开发的全覆盖。二是围绕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咨询、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形成全产业链。三是拓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担保、典当、融资租赁、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业务,争取金融全牌照。四是围绕政府委托的投融资建设项目,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承担项目建设。
(三)信用评级:国内评级2-3年达到AA-级,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达到一类企业指标。5-8年达到AA+级,远期目标打造AAA级平台公司。
五、整合的内容、步骤和管理
(一)整合内容:1.整合土地资源。县区域内经营性土地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县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统一供应,实现土地资源高度整合、高效配置。2.整合县级投融资平台。将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城乡统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全部整合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3.整合县属相关国有企业。将县内的自来水厂、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全部整合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4.整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涉及的设计、检测、监理、电站、水厂、广告等相关企业进行整合。5.整合县属优质资产资源。将土地、水库、矿产林业资源、油电气经营权、公共停车场、砂石经营权、商铺、市场物业、广告物业及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资源整合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同时,考虑把符合规定可以注入的城市基础设施如城区道路、桥梁、排水和排污管网等一并整合。
(二)整合步骤:1.县人民政府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实物和货币方式出资1亿元,注册成立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2.对县级各部门持有的国有企业股权、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待转企改制事业单位情况进行普查。根据普查结果明确划转明细,确定分批次划转名单,报县政府审批。3.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单位隶属关系变更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再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资产划转和人员安置等工作。鉴于县级平台公司存在大量债务,可选取1-2个参与整合的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在县债务办的监管下履行偿债等职责。4.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评估等中介机构,以201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划转单位实施审计,对划转资产进行评估。5.由划转双方共同向县政府提交无偿划转的请示(附审计或评估报告),县政府对划转请示进行审核批复。6.划转双方依据划转批复文件及审计或评估报告,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分类管理:一是对整合进入的县级投融资平台、改企转制后的事业单位及检测中心等,根据不同情况,在战略、资产、财务、绩效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实施经营管控。二是对整合的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等实施经营管控。三是对县内的自来水厂、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只作财务并表处理,不改变原有管理体制,不参与企业日常管理。
六、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性质和组成
以大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县政府授权大姚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市场化运作,绩效化管理。
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治理结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规定,“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及内设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党组织: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
(三)董事会:根据授权,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董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少于9人,由执行董事、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组成。保障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市场化方式选择外部董事等权利,外部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政府直接授权的,执行董事、外部董事由县人民政府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县人民政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执行董事、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四)经理层:经理层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外部招聘,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日常投资运营。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五)内设机构: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发展设置。
(六)内部群团组织的建立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单位要提高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决定,积极支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县级平台公司改革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及时研究解决组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依规操作。组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2019年10月31日前先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单位的隶属关系全部变更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资产划拨、工商变更及产权登记等工作。可聘请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将转型与转制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进行谋划、重组、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整合过程中的复杂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研究解决。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公司组建工作。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拟整合单位暂时按现机制运转,除既定计划和正常运转的财务收支外,所涉及的人事、资产、财务等全部冻结。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组建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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