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河镇、湾碧乡、铁锁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9年金沙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要求,为认真抓好我县金沙江禁渔工作,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我县金沙江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各项工作措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以陆上检查为主,把好市场管理关,确保我县禁渔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禁渔期“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岸上无江鱼”的“三无”管理目标。
(二)工作任务。金沙江属长江上游,是国家长江禁渔区之一。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分段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我县金沙江禁渔各项工作措施。在禁渔期间,除进行渔业资源监测经过特许进行捕捞外,严禁对我县金沙江所有鱼类、水生野生动物和主要支流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土著鱼类进行捕捞。
三、禁渔范围和时间
(一)禁渔范围
1.大姚县金沙江干流62公里。从铁锁乡七棵树村委会起至湾碧乡纳那村委会江段(永仁万马河)止,涉及铁锁、湾碧2个乡4个村委会(铁锁乡七棵树村委会,湾碧乡纳那、巴拉村委会和湾碧社区)。
2.金沙江主要支流渔泡江流经大姚境内65公里。从三岔河镇的背阴地村委会至铁锁乡拉巴乍村委会,涉及三岔河、铁锁2个乡9个村委会(三岔河镇背阴地、乔苴、三岔河、新田、直么、他的么村委会,铁锁乡杞拉么、永河、拉巴乍村委会)。
(二)禁渔时间
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广泛宣传禁渔的作用和意义,增强人民群众对禁渔的理解和支持。
(二)禁渔清江阶段(2019年3月1日至4月28日)。全面清除江中迷魂阵、深水张网、布围子、流水刺网等有害渔具,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取缔经营销售江鱼和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
(三)禁渔强化监督管理阶段(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有关乡镇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岸上无江鱼”,确保禁渔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2019年7月5日前)。对我县金沙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按时上报禁渔期有关工作情况。
(五)巩固禁渔成果(2019年8月以后)。研究布置禁渔期结束后金沙江禁渔效果的巩固和金沙江渔业资源养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三岔河镇、湾碧乡、铁锁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金沙江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禁渔工作,加强对禁渔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全县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文件于2019年3月8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局(联系人:王文静,联系电话6218190)。
(二)联合检查,严格执法。县公安、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要采取统一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陆地检查相结合、江面检查与市场、(餐馆)检查相结合、干流检查与支流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强化全方位禁渔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售卖江鱼、制售违禁渔具等行为,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管理规定的,要依照《渔业法》和有关法规严厉查处。
(三)上报信息,掌握动态。禁渔期间,三岔河镇、湾碧乡、铁锁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种违法捕捞、售卖江鱼、制售违禁渔具等信息,及时上报禁渔工作动态。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878—6218190)。
附件:金沙江禁渔期宣传标语
附件
金沙江禁渔期宣传标语
1.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金沙江禁渔期工作!
2.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金沙江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3.同心协力,保护金沙江渔业资源!
4.实施金沙江禁渔期制度,保障鱼类繁殖!
5.保护金沙江亲幼鱼,丰富渔业资源!
6.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7.行动起来,保护金沙江渔业资源!
8.保护金沙江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9.金沙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0.实施金沙江禁渔,丰富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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