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姚县2019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2019年州、县烟叶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生产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分烟叶生产质量管理、烟叶收购质量管理和加分扣分项三个部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生产管理(75分)
1.计划分解及合同管理(4分)。严格执行烟叶计划合同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分解烟叶计划和合同签订。杜绝按户、按人平均分配计划的计2分,出现平均分配计划的,每个村组扣1分;预签合同与正式合同准确率达90%的计2分,预签合同准确率低于90%(不含90%)的,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品种结构和纯度(2分)。以乡镇为单位,按县下达品种种植布局要求进行品种布局,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的计2分,发现烟农自育苗的每1户扣0.2分,田间发现非规划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
3.规划布局(6分)
(1)确保轮作(2分)。轮作率90%以上计2分,轮作率低于90%的,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规模连片(4分)。乡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站各办好一片(坝区200亩以上,山区100亩以上)示范样板的计4分,示范样板面积达不到要求扣1分,未落实示范样板的不得分;发现连片田块中茬花种植其他作物每片扣0.2分,茬花面积超过连片面积10%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4.大田管理(25分)
(1)预整地(5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田烟墒高35cm以上、地烟墒高30cm以上、行株距110—120×50厘米,连片墒向统一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烟墒高度、行株距、墒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
(2)规范移栽(6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烟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6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全面杜绝放水泡田移栽,泡田移栽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膜下烟移栽面积每完不成1%扣0.5分,扣完为止。
(3)面积核实(5分)。5月30日完成移栽面积核实,6月10日前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对10亩及以上的烟农实行插牌认证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面积核实、正式合同签订的扣2分;10亩及以上的烟农未实行插牌认证的每户扣0.2分,扣完为止;未完成县下达考核面积的每1%扣0.5分,可扣出负分。
(4)揭膜培土(2分)。栽后35天左右适时全面揭膜、高培土的计2分。未及时全面揭膜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或培土高度达不到40cm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田间杂草突出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5)封顶打杈(3分)。按要求100%完成封顶打杈、药物抑芽的计3分,封顶后发现未使用药物抑芽的每片扣0.5分,发现烟花、烟杈的每个片块扣0.2分,扣完为止。
(6)长势长相(4分)。田间烟株达到长势整齐、营养均匀、成熟一致、叶片清秀、分层落黄、合理留叶的优质烟长势长相的计4分,云烟品种平均留叶数低于18多于21片的,K326品种平均留叶数低于20片或多于23片的,每发现1片扣0.5分,出现“脱肥烟”或“黑爆烟”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5.优化烟叶结构(2分)。严格执行“上二、下二”不适用烟叶采弃标准的计2分。完不成“上二或下二”采弃要求的每个片块扣0.5分,扣完为止。
6.绿色生态烟叶生产(10分)
(1)土壤保育(4分)。植烟土地亩均堆捂大田营养土1.5立方以上,质量合格的计2分,凡是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完成有机肥推广计划,且亩均施用量达到100公斤的计2分,面积完不成或亩均施用量不足的,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面源污染治理(3分)。废旧地膜做到集中清除处理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发现随意丢弃废旧地膜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农药瓶袋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计1分,未实施的不得分;发现农药瓶袋随意丢弃在田地、水沟、机耕路等的,每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绿色防控(1分)。完成蓝板、性诱剂、蚜茧蜂等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面积的计1分,未实施或每完不成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滴灌及水肥一体化示范(2分)。实施并完成下达滴灌示范计划的计1分;实施面积不足的,每不足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实施并完成下达水肥一体化示范计划的计1分,实施面积不足的,每不足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7.烟叶烘烤(16分)
(1)烘烤组织管理(5分)。乡镇、合作社建立健全烘烤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开展工作的计3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点扣0.5分,有组织没有考核记录的,每发现一个项扣0.2分;密集型烤房点有专人负责、组织分类编烟、装烟的记2分,每个烤房群发现未组织分类编、装烟,烘烤指导效果差的,发现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成熟采收(2分)。提高烟叶成熟度,烟叶养成熟措施落实到位的计2分,发现抢青采烤的,每个烤房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网格化烘烤(3分)。完成下达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的计3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对示范户组织管理考核不到位、示范效果差的,每个点扣0.4分,扣完为止。
(4)商品化及采烤一体化烘烤(4分)。实施并完成下达商品化烘烤计划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实施并完成下达采烤一体化烘烤计划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达不到县下达推广面积的,每低1%扣0.3分,扣完为止。
(5)上部4片—6片一次性采烤示范(2分)。按照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上部4片—6片烟叶一次成熟采烤示范和采烤一体化示范,完成计划任务的计2分。完不成任务的,每1项、每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8.现代烟草农业建设(8分)
(1)基础设施建设(3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3分,6月30日前未按时按质完成的,1个项目区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县级验收的不予扣分,二次通过县级验收的每个项目区扣0.2分,扣完为止,未一次性通过州级、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计0分。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5分)。乡镇牵头指导合作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服务的计5分。未组织烟农现金入股的,扣0.5分;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未开展2018年盈余分配的,扣0.5分;未组织开展2018年度评价的,扣0.5分;未组织合作社及时向烟农公开合作社开展的育苗、机耕、烘烤、分级等专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标准和选择作业组的,合作社未聘请第三方开展年度审计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9.促农增收(2分)。按照烟农增收计划,积极开展烟叶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确保烟农收入高于上年的计2分。未制定烟农增收计划的,扣1分;烟农收入低于上年水平的,扣0.5分;未开展烟叶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的,扣0.5分。
(二)烟叶收购质量管理(25分)
1.专业化分级管理(5分)。全面推行固定场所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有序、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持工作流程的计5分。分级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分级人员管理考核不到位的,站点烟叶质量追溯考核记录不齐全的,每个点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收购管理(11分)
(1)收购现场管理(7分)。实行约时定点定量均衡交售,烟叶收购秩序良好的计1分,未严格执行的每发现1户扣0.1分,烟叶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因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造成烟农上访的计0分。入库烟叶堆放整齐的计3分,堆放不规范的每个点每发现1次扣0.4分,扣完为止。仓库内散叶按规范打包要求,整理打包,烟包堆码整齐的计3分,烟包出现烟叶外露的每件扣0.2分,扣完为止。
(2)等级结构(4分)。各乡镇要根据当年烟叶生产水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等级结构收购方案。C3F收购比例达到30%及以上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上等烟等级形成1级<2级<3级的梯形结构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下部、中部、上部烟叶收购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计1分,突破合理范围的,每个部位每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收购质量(9分)
(1)站点收购质量(2分)。在收购站点对烟叶收购质量现场抽查质量达标的计2分。经抽查等级纯度低于90%,每个收购点、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等级合格率(2分)。按收购调拨进度、分部位对各收购站点进行现场抽检考核,全年综合抽检合格率达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计2分,未达到平均水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烟叶移库质量(5分)。在烟叶移库环节对移库烟叶质量进行逐批次抽检考核,质量达标、正常入库的计5分。等级合格率低、纯度差不能正常验收入库被通报的,每个极端批次扣0.5分,扣完为止。工商交接中因品种不纯或质量问题工业企业退货的,每个批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加分扣分项
1.接受州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加分项)。接受州局(公司)、省局(公司)、州政府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
2.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加分项)。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
3.杜绝空假合同(扣分项)。举报查实有空假合同,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
4.新科技推广(扣分项)。未按实施方案完成科技措施推广面积的,每项扣1分,最多扣3分。
5.烟叶安全(扣分项)。根据国家局、省局(公司)2018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出现超标的,每个样品扣1分,最多扣3分。
6.品种纯度(扣分项)。工商交接中工业企业发现品种不纯的,每个批次扣1分。
7.烟叶质量(扣分项)。在二线移库验收中发现陈烟或虫烟,每个批次扣1分;出现被工业企业退货的,每个批次扣1分。
二、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大姚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将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与《大姚县2019年烟叶工作目标责任状》挂钩,考核得分折算计入大姚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
(三)本考核办法由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分公司)负责解释。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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