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整合监督力量,激发群众监督的内生动力,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履职担当、干净干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推进廉洁扶贫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楚办字〔2017〕63号)要求,现就建立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牵头抓总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建立一支“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形成上下联动、部门横向协作配合、信息畅通的工作机制,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现场观察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好脱贫攻坚工作“观察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和行政权力“监督员”作用,强化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二、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的聘任
(一)建立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由县纪委牵头,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等脱贫攻坚职能部门的“两代表一委员”或政治过硬、熟悉本部门业务、敢于监督的干部职工中各推荐1名同志,报经县纪委审核后,由县纪委发文,聘任为部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
(二)建立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由各乡镇纪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从本村(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后回本村居住人员、退伍军人、入党积极分子、农村致富带头人等政治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中推荐2名同志,经乡镇纪委审核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发文,邀请担任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
三、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任期
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任期从发文聘任之日起到当地脱贫目标实现时结束,期间如遇有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应由原推荐单位重新推荐选聘。
四、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职责权限
(一)部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职责
部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在县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本人所在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
2.监督本人所在部门落实挂包责任、开展挂包工作的情况;
3.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纪委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相关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
(二)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权利
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经乡镇党委、政府授权,在乡镇纪委组织指导下行使以下权利:
1.知情权。上级及乡镇、村(社区)与脱贫攻坚有关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应印发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乡镇和村(社区)召开脱贫攻坚相关会议,或讨论决定脱贫攻坚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时,应邀请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列席会议。
2.监督权。对本村(社区)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纪律作风、挂包单位挂包工作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以第三方的视觉原汁原味地见证各项工作落地情况。
3.询问权。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进行询问,并有权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供书面情况或作出说明。
4.建议权。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反映基层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呼声,为乡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5.评议权。对所在乡镇或者本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五、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工作方法
(一)部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工作方法
1.通过列席本部门相关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走访、个别谈话、深入扶贫联系点实地察访等方式,了解本人所在部门履行脱贫攻坚部门职能和开展挂包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前填写《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沟通登记表》(附件1)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如遇重要情况及时沟通。
2.按照职能部门管政策出台就要管政策落实,管项目规划审批就要管项目实施,管资金分配就要管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原则,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纪委组织的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及时发现脱贫攻坚中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对属于本部门需要纠正整改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按照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和《解决扶贫领域群众信访诉求横向协作工作办法》要求,督促本部门及时办理由县纪委交办、转办或群众直接到本部门反映的扶贫领域信访诉求。
4.按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每月20日前填写《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附件2)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务中心综合楼510室)。
(二)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的工作方法
1.列席与脱贫攻坚有关的会议,了解掌握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本村(社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3.及时汇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报乡镇纪委,由乡镇纪委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的情况反馈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
4.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组织,结合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等,对本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5.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要求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要求把政治过硬、熟悉工作业务、敢于动真碰硬的同志推荐担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并为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及时组建队伍。本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推荐工作,并填写《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名单》(附件3)于2017年11月23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务中心综合楼510室)。各乡镇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的选聘,于11月27日前完成。
(三)发挥监督作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主要承担对所在部门和所在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能,要大胆履职,勇于监督,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发现问题,并按照要求每月按时做好相关信息沟通和监督情况报送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各村(社区)要积极支持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开展工作,不得无故阻挠和人为设置障碍。如因不支持、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实践创新。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探索实践,勇于开拓创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发挥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五)报送工作情况。11月30日前,各乡镇将建立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汇总填写《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务中心综合楼510室)。
附件:1.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沟通登记表
2.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
3.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名单
4.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情况统计表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
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沟通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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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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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落实脱贫攻坚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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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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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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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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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推进挂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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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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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领导:
附件2
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序号 |
发现问题 所在单位 |
责任单位 名 称 |
责任人 姓 名 |
问题主要内容 |
问题 类型 |
责任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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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问题类型”共计9种: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精准识别、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其他等。 |
附件3
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名单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时间 |
入党时间 |
籍 贯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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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各级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的,需在“备注”栏内说明,如:州党代表、XX县人大代表等。
附件4
大姚县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县纪委聘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数 |
乡镇邀请担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 人,其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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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表 一委员” |
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 |
村民 小组长 |
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后回本村居住人员 |
退伍军人 |
入党积极 分子 |
农村致富 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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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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