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 关于白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白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5〕59号)和《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陈国平同志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5〕63号)文件通知,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白 敏 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吴煜涛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周建民 免去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张映良 免去县国资委主任(兼)职务;
陈国平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乃通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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