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6201000
三台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三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三台乡政府的主要职能为:社会管理职能。乡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乡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与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乡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1.生产保障;2.教育保障;3.医疗保障;4.养老保障;5.生活保障;6.生育保障。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一)抓产业、调结构,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一是抓传统产业提质增效。2017年,我乡在“栽好三棵树、养好一群畜、种好一棵药、奔上小康路”上积极作为,精准施策。投入184万元完成12250亩核桃集约化经营,全乡累计完成核桃集约化经营29035亩;累计推广核桃自动清洗机420台、自动控温立式烘烤炉361座,共兑付补助资金93.2万元。全乡22.8万亩核桃、3.5万亩花椒和5万亩华山松林产业实现质效并增,核桃产量达6045吨,实现产值1.75亿元;花椒产量达71吨,实现产值496万元,华山松产量达380吨,实现产值760万元。依托招商引资项目,建成博厚、多底河、三台3个生态土猪养殖基地和必期拉村600亩种养殖为一体的生态农庄,全乡规模养殖户达25户。大力发展当归、紫党参、云木香等中药材林下种植,全乡建有20亩以上连片药材基地12个,中药材留存面积达3200亩。二是抓产业结构调整。立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适销对路、品质优良的农产品为目标,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完成了必期拉、多底河、过拉地片区10000亩核桃、3000亩花椒集约化经营示范样板和必期拉村600亩花椒、600亩中药材、500头土猪、3000羽土鸡、300箱土蜂综合种养殖为一体的生态农庄示范样板创建工作。积极推广百合种植,全乡245户农户种植百合260亩,按收购协议价测算,亩均可实现纯收入10000元左右;实施白芸豆品种改良725.4亩,退耕还草1500亩。三是抓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和引导致富能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普顺明等一批本土致富能人积极参与创业,新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吸纳社员800余人,全乡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非公经济快速发展,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四是抓“三农”改革创新。针对土地细碎影响核桃集约化经营的问题,采取对土地和经济林果评估测产后,以互换的方式实现“一户一地”,1个乡级、7个村级土地调整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面积达2000亩,试点区内实现了户均7块土地集中到1—2块的目标。
(二)抓扶贫、补短板,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开展2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17年底全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58户2964人,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扶贫项目惠及广大群众。投资2149.14万元的第一批国开行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1539.54万元的第二批国开行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798.92万元的第二批浦发行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已完成80%以上;投资4518.95万元的第三批国开行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通过扶贫设施项目的大力实施,全乡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二是驻村帮扶力度扎实有力。9家省、州、县挂包单位和乡村两级共333名干部参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共走访贫困户758户2000余人次。加强与挂包单位的沟通协调,每半年主动汇报工作1次,共向挂包单位争取项目资金237万元、扶贫工作经费75万元、抢险救灾资金5万元,争取社会各界爱心救助折合资金30余万元。三是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极大改善。2017年,我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2户1371人,其中:分散安置133户已完成建房并搬迁入住;三台集镇、过拉地常地2个集中安置点共安置贫困户64户,目前正在建房;其余155户搬迁至县城安置,第一批45户公租房安置贫困户已于2017年12月入住,第二批33户将于本月搬迁入住,第三批77户待县城安置点建成后搬迁入住。投资768万元的吾普吾么上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全面建成,28户104人贫困户已搬迁入住,旧房全部拆除;预计投资950万元的过拉地常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场平工程;预计投资1470万元的三台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完成民房建设的50%。四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稳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90户贫困户分别加入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过去单一的入股分红模式为贫困户实际参与生产经营,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为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组织开设技能培训班10场次,培训人数达560余人次。筹集资金8万元,分三批次向福建、上海、江苏转移输出贫困人口劳动力75名,输出劳动力人均实现劳务纯收入20000元以上。五是行业扶贫持续发力。通过实施金融扶贫,共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650万元,130户贫困户通过与公司合作的模式获得第一次分红资金45.5万元。继续开展“筑梦之旅”、包保送学、高考志愿填报服务、捐资助学和控辍保学等教育扶贫工作。2017年,全乡实现贫困学生“零辍学”的目标;普高入学率达96.2%,比2015年的24%上升74.2个百分点,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教学成绩创历史新高,教育落后的局面逐步改善,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正在实现。不断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全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100%,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实施贫困户医疗费用回补601人次23.07万元,医疗回补工作全面完成。
(三)抓项目、打基础,公共基础设施大有改观。一是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9·06”“9·17”两次强降雨自然灾害中,严重受损的33户民房已完成重建并搬迁入住;投资150万元修复的“石牛”大沟等4条沟渠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118万元的过拉地桥建成通车;投资120万元的乡、村、组损毁路段修复加固工程全面完成。二是集镇综合体建设项目进展迅速。整合易地扶贫搬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民族团结示范村等各类项目资金共1574万元,大力推进三台过拉集镇综合体开发建设,顺利完成3694平方米的土地回购及3152平方米的土地收储划拨工作,14宗随迁户建房用地和1宗商业用地完成挂牌出让,50户安置住房加紧建设,商务酒店、三台村委会办公场所整体搬迁、集镇供排水系统、街道硬化修复、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启动实施。三是村组活动室实现全覆盖。投入280万元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室20个,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乡9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四是“五网”建设攻坚战深入推进。总投资1542万元的吾普吾么村委会至铁锁永河、必期拉村委会至昙华菜西拉共23.8公里的乡际硬化公路即将通车;新开挖了博厚村委会至铁锁自卑么6公里的乡际公路,内连外通、安全便捷的交通网络格局基本形成。人畜饮水工程持续推进,集镇集中供水项目批复立项,300口水窖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广泛服务于全乡党务政务工作。贫困行政村光伏发电项目完成选址,第三轮电网改造启动建设,柴改电项目深入推进,全乡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
(四)抓民生、强保障,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一是各项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6%,补偿参加新农合群众520人次390.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发放养老金135万元;120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人口台账,发放高龄补贴7.2万元;全乡670户2000人核定纳入农村低保,30户34人核定纳入城市低保,共发放低保金532.6万元。发放农资综合直补、产业扶贫、中小学生营养餐补助等惠民补助资金共计1303.5万元。投入专项资金388.5万元,全面推进150户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乡、村两级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发放受灾群众临时救助金12.6万元,投入财政资金4万元资助50名高中生和12名大学生顺利入学。拨付专项救助资金14.81万元救助特困家庭45户,向1033户3085人困难群众发放夏冬荒救济粮40吨、棉被440床、棉衣220件、寒衣640套、毛毯80条。二是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33.4%,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96%,中考上线率达100%,普高入学率达96.2%,大学入学率达100%,职业教育入学率达97.8%。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彝族赛装节暨核桃文化节”成功举办,荣获大姚县第八届农民运动会暨农民文艺汇演综合一等奖,“文化共享”工程惠及广大群众;中央电视台“广告精准扶贫《七彩云南·天赐云品》核桃系列宣传片在我乡完成拍摄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三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网络逐步健全,覆盖率达100%,县乡村分级诊疗和医疗服务一体化顺利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优选节育率达83%。三是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扎实开展,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01场次。积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86件,化解186件,未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全乡社会实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抓生态、促文明,宜居三台建设卓有成效。一是人居环境极大改善。认真落实《三台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大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依法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及侵占道路、街道等违法违规建筑96宗8142.7平方米;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区118个,全乡92个村民小组均配备了至少1名环境卫生保洁员,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和网格化治理格局逐步形成。投资30余万元建成集镇垃圾焚烧炉1座,购买垃圾清运车、垃圾箱、垃圾桶等一批环保运储设施;投资131.6万元建成乡集镇及行政村公厕11个;结合扶贫项目建成村组公厕55个、垃圾焚烧房、垃圾池71个;投入资金11万元,对全长22公里的“三吾线”进行绿化美化,种植樱桃和车厘子3000株,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完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村民小组保洁机制、卫生管理收费机制等,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二是河流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实施《三台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全乡范围内7条河流、2座水库、1条沟渠、34个河段全面实现了分片河长负责制度,聘请河长制保洁员30名。三是生态保护得到加强。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放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51.3万元,补助面积达6742亩;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51.8万元,禁牧补助面积达3万亩,草畜平衡补助面积达11.72万亩;发放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资金181万元,补助面积达18.1万亩。严惩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私挖乱砍等林政违法案件5件,限期整改10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选聘生态护林员45名,开展护林防火培训演练10场次,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六)抓作风、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迈上新水平。一是依法行政不断深化。“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乡规划启动实施,“法治三台”建设深入推进。严格执行乡人大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及时向乡政协小组通报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面落实政府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公示等制度。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公开栏等方式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发包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完成公共资源交易112件,成交金额9648.54万元,平均下浮率达2.81%,节约资金271.12万元。二是作风效能常抓不懈。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上下班指纹签到、会风会纪督查等制度。继续加强乡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站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办事纪律;乡村视频会议系统和政务无纸化网上办公系统建成使用,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乡村干部管理,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台乡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9个: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乡共青团、民政办、扶贫办、企业办、城建办、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所;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7个: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兽医站、合管办、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统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三台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村委会三职干部24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人员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乡本年收入预算是1222.23万元,下达数66.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预算安排下达数比上年1156.01万元增加66.2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人员增资及2016年绩效考核奖金58.91元,动态调整工作经费5.3万元,县级领导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台乡2017年度支出合计10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36万元,占总支出的83.62%;项目支出17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6.38%。与上年相比减少20.89%,主要原因在于本年一事一议财政财政奖补30万元、2016年西部政权项目未报账36.66万元、2017年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取93.16万元未报账;民房恢复重建建设资金24.5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万元尚未支出表,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893.36万元,比上年增长61.02万元7.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增资,加大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75.04万元,比上年减少66.22%%,主要原因在于本年一事一议财政财政奖补30万元、2016年西部政权项目未报账36.66万元、2017年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取93.16万元未报账;民房恢复重建建设资金24.5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万元尚未支出表,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台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2.08万元,减少20.89 %,在于本年一事一议财政财政奖补30万元、2016年西部政权项目未报账36.66万元、2017年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取93.16万元未报账;民房恢复重建建设资金24.5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万元尚未支出表,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1%。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构运转和人员工资支付。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机构运转和民族节日操办。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主要用于民政办机构运转、退休人员工资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等。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9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计生办、合管办机构运转和人员工资支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2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城建办机构运转和人员工资支付。
7.农林水事务(类)支出34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5%。主要用于农林水畜事业单位运转和人员工资支付、村委会机构运转、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支出等。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企业办人员工资支付。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国土所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监测员生活补助。
10.住房保障(类)支出4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付。
9.其他(类)支出1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赛装节举办、安监站运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台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6万元,比2016年25.1万元增加1.50万元,增幅为5.9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9.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台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63.91%;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9.6万元,占36.09%;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我乡本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7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增11.1%。
2.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年我乡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乡本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9.6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2.08%。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主要是用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及车辆保险费支出, 我乡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61.5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资产总数204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53万元,占资产总额79.93%;固定资产411.87万元,占资产总额20.17%。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台乡2017年货物采购预算21.33万元,实际采购金19.33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室设备购置,所有政府采购都由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末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本年年末资产总计2042.3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159.99万元,占资产总量56.79%,其他应收款470.53万元,占资产总量23.04%,固定资产411.87万元,占资产总量20.17%。负债总计1493.21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493.2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0%。净资产总计731.13万元,其中结转和结余289.86万元,占净资产总额的26.23%,行政单位资产基金431.96万元,事业单位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8.03万元,。
2.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三台乡2017年非税收入14.71万元,全部缴入县国库。按预算收入科目具体是:其他利息收入1.24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6万元,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16万元,国内捐赠收入4.3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
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7.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即政府部门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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