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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天保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3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天保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管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的第六年,天保办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密切配合,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天保工程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完善体系、创新机制、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今年的天保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主要职能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天保工程二期227.88万亩森林管护任务。根据二期方案要求,集体商品林属于森林管护范畴,实际管护森林面积464.5612万亩,按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共划分579个管护责任区,其中重点管护面积为227.88万亩,一般管护面积为236.681万亩全县3个森林管护实施单位,实际共分流和向社会聘用森林管护人员922人,即县属森工管护区域为全县12个乡镇、三个国有林场,共分流和向社会聘请806名森林管护人员参与管护;省属森工(金沙江木材水运局大姚营林处)管护区域为赵家店镇、石羊镇、新街镇、昙华乡四个乡(镇),管护面积为130.6047万亩,应分流175人实际到位100人参与管护,州属森工(楚雄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大姚管护所)管护区域为三台乡的博厚、过拉地、必期拉村委会,管护面积为10.54万亩,应分流25人实际到位16人,不足9人由我县代为聘用参与管护。通过全体项目实施人员和全县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部门情况。

(一)部门单位决算构成

天保办属林业局的一个下属机构,下设大姚县天保中心,现有在职职工(森工企业分流人员)32人,退离休人员31人,聘请护林员806人,具体负责大姚县天保工程(含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的实施工作。本决算包括天保办的全部财务收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森工企业分流人员)32人,退离休人员31人,聘请护林员806人,具体负责大姚县天保工程(含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的实施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结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预算是824.49万元,下达数824.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预算安排下达数比上年574.53万元增加249.86万元,增长4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管护面积113.92每亩增加1元的管护经费113.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数是691.95万元,比上年702.57万元下降10.62万元,下降1.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中,隶属中央管护资金主要用于长江中下游森林资源管护,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析

我单位本年收入824.4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的天然林管护,其中有森林管护费626.75万元,占总收入的76.02%,社会保险补助费122.74万元,占总收入的14.89%。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75万元,占总收入的9.09%。

 

(二)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本年支出691.9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691.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结构分,项目支出691.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商品和服务支出557.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6%,其他资本性支出73.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公务接待费用

我单位本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比上年1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少17%。我单位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主管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分管领导、站所长共同签署的会务接待签单,才予以报销。

(二) 公款出国(境)费用

本年年我镇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三) 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单位本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6.1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用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及车辆保险费支出。 我单位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森林管护中本年度利息收入1.65万元,并入项目经费中用于银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为358.01万元;无基本支出结转节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8.01万元。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部门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支出总计691.95万元元,其中森林管护费支出594.18万元,主要用于森工企业职工32人及聘用管护人员的劳务费;社会保险补助支出42.77万元,主要用于森工企业32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政社性社会性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核桃加工企业产业发展补助支出,“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的具体构成,职工工资和护林员工资今年根据决算指标要求主要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中列支。

5.“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8.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18.4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48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管护人员巡山马甲采购8.5万元,森林防火巡视无人机采购9.9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大姚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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