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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3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601000

 

第一部分 大姚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农业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总体部署,突出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民生改善三大目标,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己任,以改革为动力,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全面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紧紧围绕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5%,力争农业总产值达39.5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达18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力争达到9897元;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产量在14.5万吨以上;发展蔬菜10万亩,蔬菜产量16万吨;完成猪肉产量3.1万吨,禽蛋产量0.14万吨;完成肉牛出栏4.2万头,肉羊出栏19万只;水产品产量达1800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9%,农机安全生产死亡指标控制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中药材农业产值3990万元;花卉产业综合产值2120万元;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较上年增3个;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三品一标”完成4个,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按计划进度全面完成,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完成农药残留速测3300个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群体密度达95%以上,抗体合格率7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生猪调出检疫率达100%;建成的“益农信息社”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成一般程序案件30件以上,并按时完成执法统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农业局机关下设农业环境建设工作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村经营管理站4个事业站所;外设经济作物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蚕桑站、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7个县级事业站所。

全局共有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102人。2017年未实有在职人数110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91人;有遗属补助人员26人,蚕桑辅导员4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40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1.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基本收入1,797.73万元,占总收入的36.95%,项目收入3,067.46万元,占总收入的63.05%。

收入比上年5,062.58万元减少660.9万元,减13.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投资政策调整,中央、省、州专项下达资金比上年减少733.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865.19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4,865.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结构分,基本支出1,79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95%,项目支出3,067.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05%,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459.07万元,占支出的29.99%,商品和服务支出651.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1.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28%,其他资本性支出368.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57%,其他支出134.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7%。

支出比上年4,384.34万元增加480.85万元,增长10.97%;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及时催收催报往来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7.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基本支出比上年1,773.51万元增加24.22万元,增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7.46万元。

项目支出比上年2,610.83万元增加456.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及时催收催报往来款项。取得的主要事业成绩:

1、科技增粮措施推广扎实,粮食增产丰收。全县共种植小春粮食作物18.1万亩,产粮3.59万吨,较上年增长3.7%;种植大春粮食作物29.15万亩,产粮11.42万吨;全县粮食产量达15.01万吨,比2016年14.67万吨增2.31%。

2、畜牧科技推广措施落实到位,畜牧业平稳增长。认真开展2017年春季和秋季畜禽免疫接种工作,全县免疫畜禽数占应免数的100%、占法定存栏数的95%以上;发展各类畜禽规模养殖户1464户,开展肉牛冻改、猪品种改良、肉驴改良等工作,种植优质牧草580亩;2017年全县生猪出栏28.75头,肉牛出栏3.28万头,肉羊出栏16.66万只,家禽出栏114.83万只,禽蛋产量1405吨,肉类总产3.5万吨。畜牧业产值完成11.99亿元,同比增长5.0%。

3、特色经作支撑有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2017年全县完成新栽桑3701亩,桑园面积达到8.4574万亩,全年饲养蚕种55007张,产茧(鲜茧)2115吨,实现蚕桑农业产值1亿元以上;蔬菜瓜果种植面积完成11.4万亩,产量16.74万吨,实现产值39600万元,较上年增5.6%;盛果期水果种植面积3.88万亩,较上年增5.6%;产量1.08吨,较上年增5.2%;实现产值4515万元,较上年增5.6%;种植油菜2.6万亩、花卉6250亩、人工食用菌820亩,中药材2.91万亩,各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产量、产值较上年均大幅增长。

4、水产养殖面积稳步推进,渔业经济发展增速。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2500亩,水产品总产量1831吨,比2016年1696吨增135吨,增8%,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3808万元,比2016年的3494万元增长314万元,增幅9%。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信息化、机械化不断推进。全县累计培育省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8家(省级9家、州级19家),农民合作社累计达213个,命名县级第一批家庭农场97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户,培育种植大户892户、规模养殖大户1892户;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现价总产值26亿元、营业收入24亿元、利润总额1.6亿元,上缴税金300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总额35000万元,带动农户数13.5万户。全县24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产品产量达10万吨;2017年,全县打造一村一品专业乡镇2个(三台乡、石羊镇);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2个(三台乡三台村委会、石羊镇白石谷村委会)。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在大姚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网店,实现大姚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交易。目前,大姚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吸纳8家农业企业,有电商从业人员17人,全县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收入达804.1万元;全县完成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面积6400亩,完成深松作业面积2750亩,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6万元,补贴机具358台套,受益农户331户,新增农机动力1.16万千瓦,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8.6万千瓦,农机化率达到49.4%,超额完成州下达考核指标。

6、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全年农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继续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启动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双认证”工作。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按计划进度全面完成、完成3300个蔬菜水果样品的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100%。年内未发生重大农畜产品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与机 手签订安全责任书率达95%以上。全县全年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农业行政一般程序案件20件,净化了农资市场,服务农业生产。

7、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推进5个县级示范样板创建及24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示范样板正在按照五化(特色化、规模化、组织化、科学化、市场化)创建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种植芒果1.2万亩。其中:湾碧乡沿金沙江7个村委会新 植10000亩,铁锁乡沿金沙江2个村委会新 植1400亩,赵家店镇打苴基村委会新 植600亩。举办芒果中耕管理和嫁接改造技术培训6期300余人次。完成新 植芒果9473亩,目前全县芒果种植面积约4万亩;2017年省州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40万元,计划全县种植青贮玉米1.23万亩,收贮青贮玉米3.6万吨;实现2017-2018年发展8000亩的百合种植目标,百合产业将成为助推我县脱贫攻坚,促进群众持续增收的又一新兴支柱产业。围绕县域经济“一核、两区、三园、四带”的战略发展布局,以元祥、南永为重点,着力打造我县东西,南北的两条生态经济走廊,完成3760亩油菜的种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5.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79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95%,项目支出3,067.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05%。支出比上年4,384.34万元增加480.85万元,增长10.97%;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773.51万元增加24.22万元,增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610.83万元增加456.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及时催收催报往来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冬季农业开发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费补助;

4. 节能环保(类)支出1,01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3%。主要用于退耕还草工程项目支出;

5. 农林水(类)支出3,28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7%。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支出;

6. 住房保障(类)支出10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预算的93.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审制度。事前先由相关站所、股室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分管领导签署的公务车辆燃修费开支审批单,才予以报销。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17.78万元,比上年的18.78万元,减少1万元,减5.32%。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9.79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际支出7.99万元,比上年的8.99万元,减少1万元,减11.12%。主要原因是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车辆运行维修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相关站所、股室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分管领导签署的公务车辆燃修费开支审批单,才予以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9万元,占44.94%;公务接待费支出9.79万元,占5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县农业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事业发展产生的费用。2016年度共接待140年批次,接待人数114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3万元,比上年51.24万元,减少2.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农业局未完成2016年度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考核任务,被追减公务费用2.6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姚县农业局固定资产1,406.24万元,比上年减少13.04%,主要原因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2017年核减已拆除固定资产249.89万元。

固定资产总量为1,406.2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20.7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1.25%(房屋697.5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9.60%);通用设备548.7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9.02%(汽车161.9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52%;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87.8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25%(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48.9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4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委托招投标代理采购及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2017年县农业局货物采购财政性资金预算717.19万元,实际采购财政性资金金额698.6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负债合计5,776.40 万元,比上年增107.10%。主要原因是“其他应付款”增加大姚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入我县向浦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高效节水农业灌溉项目3900万元。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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