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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6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7201000

附件一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编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责任目标计划。2.负责组织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大姚县投资环境;协调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区域合作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县级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相关事宜。3.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县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县对国内国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县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县签约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等前期工作;负责已批项目资金的督促到位工作。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5.负责省、州、县外来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外来企事业单位到我县设立办事机构的报批、申领证照等事项,并做好备案和协调服务工作。7.负责组织协调省、州主管局组织的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合作区联席会、项目推荐会等系列性引资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以资源、能源、科技、教育、卫生、旅游、文化等为重点的社会合作活动。8.负责对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支持联合协作项目资金及州、县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9.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任务指标的完成;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和奖励事宜。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大姚县县招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党建为统领,以招商为核心,继续深化“任务落实年、作风转变年、形象提升年”活动,努力提高招商队伍素质,着力创新招商方式,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大会战,深入推进全民招商、服务招商、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廉洁招商、文明招商,确保了年底全面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017年全县共上招商委会议讨论通过项目134个,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81个,签约资金174.27亿元。全县纳入统计的在建项目共176个,实际到位州外资金93.29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全年责任目标87.12亿元的107.1%,完成县政府下达全年责任目标89.3亿元的104.5%,比上年同期71.41亿元增长30.6%;其中省外到位资金60.59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全年责任目标54.12亿元的111.9%,比上年同期44.39亿元增长36.5%;产业类项目到位资金75.44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全年责任目标56.55亿元的133.4%,比上年同期60.81亿元增长24.1%。除实际利用外资指标之外,各项指标均圆满完成州、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大姚县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181.54万元对比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职级晋升、增加改革性补贴等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9万元,占总支出的72.6%;项目支出54.55万元,占总支出的2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35.48万元对比减少15.4%,主要原因一是在2016年度拨付支出了2015年度年末结转专项工作经费53.94万元,二是2017年末尚有9.8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未拨付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招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69万元。与上年对比97.24万元对比增加48.8%,增加原因是单位本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职级晋升、增加改革性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造成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78占基本支出的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招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5万元。与上年对比138.24万元对比减少60.5%,减少原因:一是在2016年度拨付支出了2015年度年末结转专项工作经费53.94万元;二是2017年末尚有9.8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未拨付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支出2016年综合绩效考核激励资金5.4万元;二是支出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9.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35.48万元对比减少15.4%,主要原因一是在2016年度拨付支出了2015年度年末结转专项工作经费53.94万元,二是2017年末尚有9.8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未拨付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燃油费、公务用车修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等。明细情况为:2011301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12.59万元、2011303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万元、2011308商贸事务—招商引资49.1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明细情况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明细情况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04万元,明细情况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8.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99.4%。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47万元与2016年6.47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8万元比2016年2.99万元增减少0.01万元,下降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万元比2016年3.48万元无增减变化。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使日常财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占48%;公务接待费支出3.48万元,占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联系企业、商会、客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推介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万元,与上年对比7.17万元对比增加3.44万元,增加8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坚持政府采购事前审批制度。局机关需要添置物资和设备时,由局办公室作出购置计划报请局长审批同意后,报政府采购办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或交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采购完成后由局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验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账。2017年度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6项,采购计划支出金额0.91万元,实际采购支出金额0.82万元,节约资金0.09万元,节约率达9.9%。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决算数为933,636.73元,比上年度975790.73元减少42154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单增加固定资产总额8175元,为2017年度购入办公设备增加;本年度减少固定资产50329元(其中按大财行〔2017〕133号通知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置50329元,所以造成本年度固定资产比上年度减少42154元。在日常工作中,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7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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