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版法规,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省、州地方志机构的指导下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地方志工作;研究制定大姚县地方志工作规划。(二)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编纂、各部门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在完成首部新编《大姚县志》的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地方志工作经验,征集和加工整理续志资料,吸纳省、州志办方志专家学者和县级五班子领导及其各部门的审稿意见,编纂出版续修《大姚县志》,落实国务院“一届志书完成之时,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的规定,让地方志工作连续不断,永不断章。扩大读志用志范围,充分发挥志书“资政、教化、存史”的功能。(三)赓续编纂出版一年一部《大姚县年鉴》,力求使年鉴常编常新,充分发挥年鉴为现实服务的功能和窗口作用。(四)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编纂出版好专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指导好各村组编辑出版村史村志。(五)为国家、省、州提供大姚地情资料,及时撰写上报《中国县(市)概况》、《中国乡镇》、《云南省志》、《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云南乡镇》、《楚雄州志》、《楚雄州年鉴》有关大姚部分的文稿。(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年鉴编纂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编辑责任。二是统筹推进资料搜集、整理、修改和图片采集等各环节。采取下发文件、电话催办、具体深入督办的方式,切实抓好资料的收集补充、数字核对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统筹推进。到6月底,全县113家承编单位,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供稿任务。三是反复进行核查、对比,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四是积极推行年鉴专记撰写工作,并列入县志办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内容,构建了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年鉴编纂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2、认真做好省州年鉴资料撰写上报工作。按照省州志办及其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我办安排专人,严格时限,讲求质量,为省年鉴、省小康年鉴、州年鉴撰写报送相关地情资料,其中州年鉴资料于2月28日前完成撰稿并报送,省年鉴资料于3月31日前完成撰稿并报送,省小康年鉴资料于4月30日前完成撰稿并报送。共计撰写编报文字资料1.1万字、图片6幅。
3、全力推进县情读本编写工作。加大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力度,全力编写县情读本。精心研究研讨了《品读大姚——大姚县情读本》的编写提纲,对编写章题进行了编写任务的细化分解。全书共分为六章,约12万字,简明介绍大姚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壮丽山川、资源特产、杰出人物、美好生活。2016年10月底,完成了分编纂。12月底,完成总纂。目前,已交由印刷厂家制版印刷。
4、加大地情资源开发力度。一是高度重视地情资料建设,加强地情资料搜集、整理和储备,对一些历史人物资料和一些项目建设资料进行专门收集,为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和今后启动开展第三轮修志建好“资料库”。二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地情书籍,在决策参考、招商引资和交通、水利、电力、矿业开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而也推动了志书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志书的“存史、资政、教化”之功能。
5、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根据安排,我办挂包昙华乡子米地村委会,具体挂包子米地村委会羊糯雄小组11户、子米地小组5户。为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我办和包挂村委会干部认真对接挂钩扶贫工作相关事项,制定了《大姚县地方志办公室挂包帮工作规划》和《大姚县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挂包帮工作计划》,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2000元给予子米地村委会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干部职工为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美好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共计1600元,全年共深入到昙华乡子米地村委会进行回访六次,了解村情、社情及产业发展情况,认真同农户分析讨论产业脱贫计划,传达党的惠民政策,为下一步开展扶贫挂包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大姚县地方志办公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及具体学习计划进行了安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结合形势和工作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委八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章党规网络测试工作,强化党的意识。
7、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及查偏纠正工作。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找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以及纠正“四风”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干部职工在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和“四风”腐败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和县看守所开展实地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之以恒地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纠正“四风”问题。
8、认真做好州志办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做好以上重点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州志办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志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志办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全部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全部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3762.34元。比2015年的778680.00元增加355082.34元,增加31.32%,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并且本单位本年度调入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1148745.29元。比上年支出数761705.88元增加387039.41元,增33.69 %。其中:基本支出1015622.08元,比上年的663751.38元增加351870.7元,增34.65%,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并且本单位本年度调入1人;项目支出133091.04元,比上年的97954.5元增加35136.54元,增26.4%,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志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322.74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25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3806.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091.0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大姚县年鉴》出版印刷经费54471.54元;二是支付各单位稿酬21784.50元;三是《大美大姚》出版印刷经费11900.00元;四是其他工作经费1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48745.2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44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9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16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
4.住房保障类(类)支出4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志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250.00元,支出决算为8391.00元,完成预算的45.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1.00元,完成预算的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0.00元,完成预算的96.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减少单项工作出差和下乡次数;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150.4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17.44元,下降5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9.00元,增长36.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1.00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3860.00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1.00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志办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60.00元。全部用于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69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06.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89.5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志办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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